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发展水毁恢复工程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0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333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为尽快恢复普通干线公路通行能力,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邢台市国道G340东子线等8条路线水毁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路〔2021〕510号)、《关于邢台市省道SLD4邢汾高速邢台西环连接线等2条路线水毁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路〔2021〕509号)要求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下达我市2021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发展水毁恢复工程计划,具体如下:

一、2021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发展水毁恢复工程


10条段,批复投资1637万元。具体路段建设计划为:

1.国道G340东子线K513+727至K562+340段水毁恢复工程;

2.国道G234兴阳线K785+180至K840+589段水毁恢复工程;

3.省道S322邢和线K12+790至K48+720段水毁恢复工程;

4.省道S328隆昔线K59+592至K84+639段水毁恢复工程;

5.省道S321邢昔线K32+407至K66+080段水毁恢复工程;

6.省道S327南郝线K82+768至K82+830段水毁恢复;

7.省道S242N石邢线K8+358至K31+539段水毁恢复;

8.省道SLD4邢汾高速邢台西环连接线K11+875至K12+058段水毁恢复;

9.省道SLD4邢汾高速邢台西环连接线K11+940至K11+990段右侧、K11+900至K12+033段左侧、K12+058至K12+088段左侧水毁恢复;

10.省道S328隆昔线K102+690至K102+735段水毁恢复工程。

二、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各项费用取费按照项目施工图批复预算执行。工程结余资金的分配、使用按照邢政办字〔2016〕11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你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下达计划内项目规模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规定及时组织项目交竣工验收,确保完成建设计划任务。

四、你单位要严格资金管理,下达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截留、挪用和调剂使用。

   五、项目资金来源由省厅予以补助,如有变化,按省厅下达计划再行调整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