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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水电气暖专项建设收费年底降低30%
发布时间: 2021-06-22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5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其他
●对地方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收取的专项建设费用,2025年底前实现全面取消
(记者郭文静 通讯员达志峰)日前,全市城镇水电气暖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顺利推进,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收取国家取消的各项收费。
近期,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全市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对地方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水电气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等名目收取的专项建设费用,深入细化降费标准,明确逐年降低标准要求,2021年降低30%;2022年降低30%;2023年降低20%;2024年降低10%;2025年降低10%,2025年底前实现全面取消。
《实施方案》印发后,市发改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清理水电气暖收费政策推进会暨提醒告诫会,并对全市水电气暖行业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培训。市发改委成立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目前各县(市、区)都已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有条不紊地开展水电气暖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对全市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面达到100%全覆盖,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