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小额贷款公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9-28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13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邢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小额贷款公司“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推进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成小额贷款公司“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职责范围内监管事项全覆盖、常态化。

(二)配合做好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

(三)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对监管范围内检查对象的年度抽查比例为10%。

二、检查主要内容

参照《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制定了《2022年小额贷款公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小额贷款行业监管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涉及五大类五项内容。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自10月-12月,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现监管事项检查全覆盖。

四、检查方法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小额贷款行业“双随机”检查库中随机抽选确定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本次检查对象。检查比例参照省“双随机、一公开”对应监管项目检查比例确定。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按照10%抽查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其中B类的比例为8%,C类的比例为50%。必要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可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检查对象合规经营情况进行现场核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工作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检查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各相关县(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配合市执法检查组做好检查工作。

(二)严格检查纪律。所有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参加被检查单位的宴请,不得接受财物和礼品以及参加影响检查工作的其他活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职业操守,按照程序和检查内容,逐项核查,不留死角,如实记录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

(三)及时公示整改。对检查结果,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属地地方金融监管局督促其限期整改落实。属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不力的,将进行约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小额贷款公司,将依法依规对其采取监管措施。

 

 

 

 

邢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