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上半年市区交通运输行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3-24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15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邢台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局决定组织开展 2023年上半年交通运输行业随机抽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3月24日-5月15日
二、抽查对象
市辖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含公交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出租车公司、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全市在建国省干线、大中修工程等建设项目共57家交通运输企业。
三、抽查事项、比例及企业信用分类等级
(一)抽查事项
1、对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及车辆技术、企业动态的监督检查。
2、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车辆技术、企业动态的监督检查。
3、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及车辆技术、企业动态的监督检查。
4、对出租车客运的监督检查。
5、对道路运输客货运站企业的监督检查。
6、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督检查。
7、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8、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9、对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市场的监督检查,对公路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检查。
10、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监督检查。
(二)抽查比例及企业信用分类等级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信用等级为D(黑名单)的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公交客运企业信用等级为C(严重失信)的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
2、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信用等级为D(黑名单)的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信用等级为C(严重失信)的按照30%比例随机抽取,信用等级为B(一般失信)的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3、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较大规模)信用等级为D(黑名单)的按照15%比例随机抽取,信用等级为C(严重失信)的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信用等级为B(一般失信)的按照3%比例随机抽取;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较小规模)信用等级为D(黑名单)的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信用等级为C(严重失信)的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个体按照8%比例随机抽取。
4、巡游出租汽车服务公司信用等级为C(严重失信)的按照70%比例随机抽取,信用等级为B(一般失信)的按照40%比例随机抽取。
5、货运站(场)企业信用等级为D(黑名单)的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信用等级为C(严重失信)的按照50%比例随机抽取。
6、货运源头企业信用等级为D(黑名单)的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信用等级为B(一般失信)的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
7、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等级为D(黑名单)的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信用等级为C(严重失信)的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信用等级为B(一般失信)的按照3%比例随机抽取,个体户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
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信用等级为D(黑名单)的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信用等级为C(严重失信)的按照50%比例随机抽取。
9、工程企业信用等级为D(黑名单)的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信用等级为B(一般失信)的按照50%比例随机抽取。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新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向有关单位下发检查任务。
(二)执法检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冀上双随机”APP录入检查内容,并复核签名。
(三)市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督促提醒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随机检查工作,确保2023年上半年随机检查工作不超期。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市局政策法规科负责通过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有关单位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市局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同时,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深入企业真检查,切实发现问题,避免出现检查走过场现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汇总上报总结报表。
(三)加强工作反馈。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现随机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请于 2023年5月15日前,将此次随机抽查工作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市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