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15      发布机构: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196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邢台市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2月9日

邢台市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二)目标任务。在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旧更新改造底数的基础上,2023年,全市完成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任务214公里,庭院合流制排水管网改造全面完成。2024年,全市完成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任务161公里。2025年,全市完成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任务135公里,城市燃气管网运行安全平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率控制在18%以下;城市排水顺畅有序,污水渗漏、雨污混错接等问题基本消除;庭院管网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对象,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网和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包括:

  1.市政管网与庭院管网。全部灰口铸铁管道;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运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存在被建构筑物占压等风险的管道。

  3.厂站和设施。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问题,经评估不能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和设施。

  (二)其他管网和设施。

  2.排水管网。平口混凝土、无钢筋的素混凝土管道,存在混错接等问题的管道;合流制排水管道;运行年限满50年的其他管道。

  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更新改造范围,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改造要求。

  (一)系统组织管网排查。各地要在2022年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排查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更新改造范围,对建成区内城市管网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梳理,理清应纳入更新改造范围的管网底数。其中,庭院管网要对照庭院竣工图进行排查,新发现的庭院老旧管网要立即纳入改造范围,同步更新详细工作台账。庭院管网要明确庭院信息、改造内容、改造长度等,市政管网要明确改造路段、改造长度等,并测算投资金额,落实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统筹推动管网改造。各地要根据改造类型、改造区域等,合理划定更新改造单元,将相邻区域、庭院或同类管网进行打包整合,形成规模投资效益,用足用好国家资金支持政策。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更新改造,组织专业队伍制定“一区一策”或“一院一策”改造计划,统一标准,整体施工。排水管网更新改造要与城市内涝治理等工作衔接。具备条件的地区,要统筹考虑城市地下管廊建设,积极推进管线入廊。(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管网规范衔接。市政管网运行管理单位要主动与庭院管网改造实施单位对接,双方统筹安排改造时序,规范衔接管网。庭院供水管网接入市政供水系统前,应进行清洗、消毒,符合条件后投入使用。庭院管网燃气压力等级、供热热媒参数应与市政管网协调匹配,并具备平衡调节能力。庭院排水管网高程低于市政管网的,要采取提升措施。(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强管网运维养护。专业经营单位要加强运维养护能力建设,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依法组织燃气管网和厂站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健全应急抢险机制,提升迅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鼓励供水、供气、供热专业经营单位承接非居民用户所拥有燃气等管网和设施的运维管理。对于业主共有的燃气、供水、供热管网和设施,更新改造后可依法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运行维护费用计入成本。(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一)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各地要精简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建立健全快速审批机制。可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更新改造方案,认可后由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既有管网改造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和管道位置改变的,不再办理用地、规划等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鼓励相关各方进行一次性联合验收。(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市政管网改造按照“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筹措资金。燃气、供水、供热市政管网改造以运行管理单位投入为主,各地要指导相关企业强化“漏损自负、节约归己”意识,积极开展挖潜降耗,提高管网改造投入比例。市政排水管网改造以县(市、区)政府投入为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强化政银企对接,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加大对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的绿色金融支持;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专业经营单位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进行债券融资。优先支持符合条件、已完成更新改造任务的项目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邢台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切实完善价格政策。各地要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投资、维修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等进行核定,相关成本费用计入定价成本。要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相关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供气、供热、供水等价格;对应调未调产生的收入差额,可分摊到未来监管周期进行补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组织保障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县(市、区)要建立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街道(城关镇)、社区和专业经营单位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破解更新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要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用户等,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共同推进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的重要意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对重点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更新改造工作的认识,鼓励人民群众支持参与更新改造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推进格局。

附件:邢台市2023—2025年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