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21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8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邢台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邢台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邢台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20〕字174号)要求,全面做好我市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27个,涉及15个县(市、区),建筑面积292.87万平方米,惠及居民34483户。
二、改造内容
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类,优先改造居民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基础类要应改尽改,满足居民的基本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完善类和提升类根据实际需求,让居民“点单式”选择。全市今年改造小区实行“7+N”模式,“7”即七项必改内容,包括雨污分流改造、屋顶防水改造、楼体整修、道路修缮、架空线路整治、安防设施改造、环境绿化美化,“N”为可选内容,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并结合居民意愿进行确定,主要包括加装电梯、充电桩、养老、托幼、停车、便民市场、无障碍设施、邮政快递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必改内容中因不具备改造条件或确实不需要改造的,由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核查批准后不再改造。
雨污分流改造主要是对小区内雨污水管道进行疏通、维修、改造,达到雨水、污水分开排放;屋顶防水改造主要是对小区内所有楼顶进行防水改造,五年内已做过屋顶防水在质保期内的不予统一改造;楼体整修主要是外墙保温、墙面粉刷、楼道内清理粉刷、扶手维修等;道路修缮主要是对小区内路面破损、坑洼不平等进行修缮,对开挖地面施工后进行统一铺设;架空线路整治主要是铺设入地管道、线路入地,不能入地的进行捆扎梳理;安防设施改造主要是安装小区门禁,施划消防通道标识,增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环境绿化美化主要是对公共绿地进行绿化美化,规范整治小区秩序,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增设小区宣传栏、绘制小区文化宣传墙等。
各县(市、区)要在对所有老旧小区全面改造的基础上,树立精品意识、打造精品示范项目,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先行”的方式推动整体改造水平和质量提升,要注重挖掘小区文化内涵,突出小区文化特色,打造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精品小区。信都区、襄都区要打造不少于5个,其他各县(市、区)要打造不少于1个精品示范项目。市财政将安排补助资金重点对打造精品示范项目的小区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三、工作安排
(一)广泛征求意愿。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要采取入户问卷调查、居民代表座谈、“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公众号微信端等“线上+线下”至少两种以上的形式充分征求居民意愿。一是要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一同参加调查,征求80%以上小区居民意愿,确保将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优先纳入改造范围。二是要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按照《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要求,对小区进行综合调查和评估,在广泛征求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及内容。三是对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内容要采取居民“点单式”确定,要明确居民和社会出资,具体采取改造后付费使用或者通过让渡小区公共空间资源的方式,应征求居民意愿。
(二)制定方案计划。要结合居民意愿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科学制定计划方案,实行“一区一案”。一是成员单位和运营单位要积极参与,将涉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内容统筹纳入计划方案,确保步骤一致、同步推进,各县(市、区)要结合全市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统一纳入同步推进改造计划。二是要深入挖掘小区内空间资源,整合小区周边零星碎片化土地,充分利用违章建筑拆除地、闲置锅炉房、杂物房及小区周边空地、闲置地等,增建养老、托幼、医疗、文化、体育健身、便民市场、停车场等配套设施,补齐社区功能短板,构建绿色、宜居、便捷的生活空间。三是精品示范项目要结合小区历史文化底蕴,融入文化元素,体现小区特色和文化内涵,鼓励采取有偿或志愿服务的方式,邀请设计师、规划师和工程师参与小区改造方案的制定。四是要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鼓励群众参与改造,出工出力出物,引导居民改造完成后引入物业管理,实现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宜居的目标。各地制定的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公示期后报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按照方案开展后续工作。
(三)科学组织施工。各县(市、区)要着力构建“政府统筹组织、部门协调指导、街道具体实施、社区协同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机制。一是要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程序,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划分改造区域,鼓励以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对区域内的老旧小区联动改造,统一设计、招标、建设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二是认真组织项目立项、财政评审、工程招标等前期手续办理,科学合理设置标段,确保项目开工后能同时推进,保障工程进度,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质监和安监备案手续。三是改造施工过程要科学规范,合理组织,最大程度降低对居民的影响,要邀请居民代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项目完工后要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办(乡镇)、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代表进行竣工验收。
(四)筹措改造资金。各县(市、区)要通过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的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一是在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和发改口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基础上,落实地方财政出资责任,在一般公共预算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二是积极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整合涉及老旧小区的民政、教育、城管、文化、卫生、商务、体育等渠道相关资金,统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三是引导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电力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并积极对接同级发改部门,争取更多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四是推动落实居民出资和引入社会投资,充分发动居民参与,通过出资出力或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的方式,落实居民出资责任;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引入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
(五)完善后期管理。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要建立分类施策的后期管理模式,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一是引导居民协商确定管理模式,积极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三是鼓励以街道办(乡镇)、社区居委会为单位,通过化零为整、集小成大的方式,整体打包引入物业管理。
四、组织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旧改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督查督办和组织考核等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五个机制”,一是登记报告机制,各地开工、完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向市旧改办报告,市旧改办要组织人员现场查验、登记备案。二是督导检查机制,工作专班将安排人员开展日常督导,重点是检查进度情况,督导项目推进,加快工作进度。三是定期调度、通报机制,结合日常督导和检查情况,定期召开调度会,解决困难、协调问题,每月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梳理并形成通报。四是季度考核机制,每季度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五是观摩评比机制,在老旧小区改造陆续完工阶段,组织市区进行1-2次观摩评比,结合改造工作整体进展和改造效果对各街道办(乡镇)进行大排名。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一要健全领导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强化过硬举措,统筹协调成员单位、街道办(乡镇)和社区居委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要实行清单台账式管理,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共同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严格工作标准。各地要严格落实改造标准,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不但要真改、改好、改到位,而且要在提高品质上下功夫、在精细化上下功夫,做到“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手续管理,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评审、招投标、开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标准、规范,并保存好档案资料。二是严格资金管理,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严格程序、规范使用,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施工管理,强化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规范,落实相关单位责任,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
(四)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宣传、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改造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认真挖掘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好经验,积极宣传精品示范项目的典型做法,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激发群众改造参与热情,引导居民群众共同为老旧小区改造出策出力,努力营造广泛参与、共同缔造、和谐共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1.邢台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分解表
2.邢台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