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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延长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政策
发布时间: 2023-01-13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9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其他
预计可降低用电成本0.85亿元
(记者郭文静 通讯员达志峰)日前,我市对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政策延期半年,延长至今年6月30日。该政策将惠及全市46万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供电用户,预计可降低用电成本0.85亿元。这是市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的措施之一。
围绕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市发改委积极落实省发改委用电优惠一揽子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打好助企纾困惠民解难“组合拳”。除了落实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的支持性政策,日前还完善居民生活用电“一户多人口”电价申请办理有关政策,今后我市多人口家庭可以选择申请执行合表居民电价,不执行阶梯电价。同时,继续落实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免费电量电费政策,对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每户每月给予的15度电费电量,其对应的电费金额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的第一档电价标准计算,各地发改部门将督促民政部门和供电企业把该笔免费电量电费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