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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 2013-02-28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7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邢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部门三定方案,市政府法制办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对外挂牌,属市政府工作部门,是政府重要决策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主要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与备案、行政执法培训与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以及其他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2013年,市政府法制办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以下工作,更好的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积极为市政府把好关,坚持少发文、发精文原则,严格按照《邢台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规定的程序、时限完成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任务,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对市领导临时批转的文件等事项,做到 "即来即办、即收即审" ;认真落实《邢台市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与备案规定》,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申请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的文件,做到 "有件必审、有错必纠" 。
(二)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与监督。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按计划组织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问题,特别是影响破坏发展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 "有案必查、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
(三)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工作。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于行政复议申请,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条件、程序、时限进行受理、审查和作出决定。
(四)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办理、高效完成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