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1-03-18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5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2010年,邢台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市环保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了10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机构设置及各自的工作职责。包括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办公地址、楼层及联系电话等;二是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部门,以及是否收费等;三是环境质量。包括全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空气质量日报,以及全市年度城市定量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四是污染控制情况。包括全市年度环保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名单、查处违法排污 "挂牌" 督办企业名单等;五是排污收费情况。包括实施排污收费的法规依据、收费标准、排污费计算方法,以及市属直管企业每月排污费的收取金额等;六是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工作程序;七是年度人大政协关于环保方面的议案、提案的处理情况;八是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九是环保信访、执法与廉政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及渠道等;十是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廉政守则,以及便民利民服务承诺等。2010年,市环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群众了解环境信息,市环保局除主动公开信息外,还通过在网站开通信息查询系统,以及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途径,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市环保局依申请全部进行了公开。由于信息公开全面,截至目前,还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尚未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工作推进情况
2010年,我局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了四项建设:在制度建设上,市环保局建立了《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邢台市环境保护局依申请公开制度》、《邢台市环境保护局保密审查制度》、《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一些列相关制度,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平台建设上,市环保局突出抓了门户网站建设。按照 "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 的定位要求,对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增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其中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年报等4项;开设了 "公众互动" 栏目,包括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网上举报和在线访谈等内容。充分发挥互联网站便捷、及时全木的政府信息功盖载体作用,及时解答市民提出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种投诉和咨询,为公众提供环境保护咨询与投诉方面的服务。在场所建设上,市环保局在机关内部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有关政务信息。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信息公开查询点,对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每季度向档案馆主动移交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在队伍建设上,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忠良任组长、主管局长杨开军任副组长的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 "三到位" 。 2010年,邢台市环境保护局两次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请省、市专家到我局讲课,并强化 "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站、所,落实到人头" 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局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公开的范围不够广泛,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逐步规范,不断提高。下一步,我们主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对照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寻找自身的差距,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通过抓落实,抓实效,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持久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公众网站建设。按照省、市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快市环保局网站与省环保网和市公众信息网的信息共享,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更好发挥信息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