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2-27      发布机构:市烟草专卖局      浏览次数:83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邢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至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邢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间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我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邢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经理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

(二)加强宣传、开展教育培训。积极组织行业人员对《条例》的学习,使其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了解《条例》,加强培训工作,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牢基础。

(三)明确责任,拓宽渠道。邢台市烟草专卖局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办理投诉、举报工作,并设立了专线投诉、举报电话,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服务,真正做到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4年,我局(公司)共公开各类信息110条,涉及领导活动、会议讲话、工作部署、行政许可等内容。同时,一年来,我局(公司)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无泄密事件发生。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邢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还不完全及时;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督促各科室及时提供相关业务信息,确保应公开事项公开到位。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扩大公开内容,梳理信息,畅通渠道。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渠道。继续做好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统一设定的专用举报电话 "12313" ,方便群众举报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更便捷地向公众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同时,认真办理人民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方式反映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公司)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科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条例》及相关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邢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