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司法局2011年1—9月份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1-09-30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79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今年1-9月份,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各项任务目标进展顺利,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围绕大局,在深化法律服务上取得新成绩。

(1)深入开展 "百名法律人进千家企业" 活动,主动融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今年以来,我们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全系统组建了由116名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组成的20个 "优化发展环境法律服务团" ,深入到全市1000余家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法律服务,为企业免费开展 "法律体检" 和法律知识宣讲培训,帮助企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建立法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有效提高了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2)参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力服务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优秀律师、公证员参与各级政府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团制度建设。截止目前,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团,80%的乡镇(街道)聘请了法律顾问,486家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案件3100余件,组织开展义务法律咨询300余场次。

(3)深入推行 "一村一法律顾问" 法律服务工程,全面服务农村基层群众。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00名各类法律服务人员担任了3100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组织300名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1100场次,受益群众近百万人次。

(4)不断深化 "法律援助惠民生" 主题活动,全力打造 "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截至目前,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2个,群众如果有需求,直接到工作站即可得到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36件,受益群众达万余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680余万元。

(5)深入开展 "公证服务进农村(社区)" 活动,积极服务 "三农" 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8106件,其中民事3153件,经济3499件,涉外1400件,涉港澳25件,涉台29件,接待群众来访2156人次。

(6)司法鉴定进一步拓展,各类鉴定数量稳步提升。今年以来,全市3家司法鉴定机构新增了酒驾等的鉴定业务,拓展了服务范围。目前,已鉴定各类案件238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0%,且无投诉、无错鉴,实现了司鉴 "服务、为民、权威、规范" 的总体工作目标。

二、积极创新,在特殊对象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1)认真贯彻落实 "监所管理规范化建设年" 要求,劳教场所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绩。一是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1-9月份,市劳教所共召开全所性研判会14次,组织隐患集中排查10次,有效杜绝了各类监管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视频摄像、报警器、探照灯等技防措施得到加强,消除了监控死角,提高了监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三是教育矫正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共完成对劳教人员的课堂教学904课时,开展心理测试312人次,心理咨询与矫治79人次,心理危机干预2人次,团体咨询3次;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与邢台市技师学院合作建立技能教育培训基地,截至目前,已有93名劳教人员通过了劳动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技术等级资格考试,取得了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发的资格证书。

(2)积极构建规范化的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电子监管系统为抓手,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已有12个县市区开通社区矫正电子监控管理系统,其他县市区也在积极着手运作。截至目前,全市857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矫治措施安全到位,没有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3)完善措施,加强协调,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今年以来,市、县司法局进一步强化了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帮教安置等环节工作,初步形成了多部门齐抓联动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各级共接收帮教对象150名,安置143人,安置率达95%。

三、充分尽职,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做出新贡献

(1)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我们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以 "构建大维稳、服务十二五" 为目标,在全市实施人民调解 "融冰维稳" 工程,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 "争当人民调解能手" 活动,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9月份,全市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7301余件,成功化解36834件,调解成功率98.1%。同时,进一步推进县、乡两级人民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交通道路事故、医疗事故、劳动争议 "三大调解中心" 组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在全市两级信访部门建立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并积极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截至目前,已建立信访法律咨询工作站221个,律师参加信访接待1100余人次,为维护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受到有关领导及部门的好评。

(3)大力开展 "六五" 普法规划启动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年初,我市 "五五" 普法工作顺利通过省里验收,我市普法办荣获全国先进普法办,宁晋县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县,有1名同志荣获全国 "五五" 普法先进个人;桥西区、平乡县被评为全省普法先进县,有6名同志被评为全省 "五五" 普法先进工作者。今年8月,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今年以来,先后结合相关部门举办了 "三八维权周法律宣传" 和 "三一五消费维权" 等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为数万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在全市各级机关组织开展了 "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优秀机关" 示范创建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了 "法律八进" 工程实施,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狠抓职业化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1)强本固基打基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现新突破。今年以来,我们以司法部关于创建 "优秀司法所" 活动为抓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两办" 《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截至目前,已有8个县市区的司法所理顺了管理体制,实现了垂直管理;全市60%以上的司法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完成司法所国债资金建所27个,并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2)以职业化建设为抓手, "创先争优" 活动不断深化。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把职业化建设作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发展的主要抓手,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邢台市司法行政系统职业化建设实施意见》以及机关8大类120余项规章制度,印发了《邢台市司法行政系统职业化建设文件汇编》;二是加强了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建设培训会,特邀省司法厅副厅级巡视员张金波同志到会授课,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和主抓职业化建设的负责人、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等160余人参加了培训,确保活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同时,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了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赛。

(3)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行风建设取得新成绩。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大力开展 "提高机关效能、提升服务质量" 专项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行风建设扎实推进,组织开展了 "开门评议" 活动,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今年上半年,全系统民主评议行风进位升级,取得第六名的好成绩,比去年同期进步三位。

五、存在问题

三个季度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取得明显成绩,实现了全年工作  "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的目标要求,分析不足,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巩固成效、创新举措;二是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进一步创新举措,以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和满足广大群众的现实需求;三是基层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各司法所硬件设施进一步规范,但在职能履行成效上仍存在一定差距,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理顺管理体制工作需要更强力推进;四是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程度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职业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五是法制宣传经费与业务开展程度相比缺口较大。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和解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光阴荏苒,时不我待,现在距年底只有短短不到100天时间了。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并及早谋划好明年工作,努力实现司法行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1、着力提升法律服务业发展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教育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和执业观念,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着眼于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着眼于助力政府科学决策、着眼于服务企业,着眼于服务民生,深入推进 "百名法律人进千家企业" 、 "法律援助惠民生" 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人员诚信体系,推动公职律师向县市区延伸,不断深化法律服务层次,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2、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和 "两类人员" 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明年要在全市开展 "大调解工作规范年" 活动,推进县、乡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切实将县、乡两级调处中心打造成为一线实战平台;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 "三调" 对接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评价考核工作。深化 "监所管理规范化建设年" 活动,确保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开展社区矫正 "规范化建设推进年" 活动。推进帮教安置数据库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对企业安置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

3、着力推进 "六五" 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积极构建 "大普法" 格局,大力加强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继续深化 "法律八进" 活动。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4、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 "非诉调解" 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网络,全面加强 "12348" 专线服务。完善司法考试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司法考试信息发布、审核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考务工作水平。

5、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主动加强与发改委、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推进市县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提高现代化办公设备和物质装备配置水平。

6、着力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为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深入推进职业化建设,打造一只素质过硬、作风优良、行为规范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