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5-03-09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23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坚持以改革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平安邢台、法治邢台和过硬队伍建设,充分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治宣传职能,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为建设全面小康的邢台、富裕殷实的邢台、山清水秀的邢台做出更大贡献。
 一、围绕全面推进法治邢台,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着力推动大普法格局建设。深入实施 "六五" 普法规划,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作用,认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 原则,制定成员单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强化部门、行业普法责任,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等 "以案释法" 制度。组织开展好 "六五" 普法检查验收和全民普法30年纪念活动。
2、加强创新普法主题宣传。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有关要求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搞好 "法律进万家,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家庭" 、 "讲法治、讲秩序、讲诚信、讲公德" 等主题策划和宣传活动。结合 "宪法日" 和 "法治宣传月"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与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全市普法工作创新发展。
3、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落实集中学法、法治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任职前考法和年终 "述法" 。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加大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开展 "法治企业" 、 "依法经营个体户" 评选活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大力推进法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做好法治校长、教师和辅导员的培训工作,深入推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 "三位一体化" 法治教育体系
4扎实推进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培树 "法治八建" 典型,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和 "依法行政示范机关" 、 "民主法治示范村" 、 "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等评选活动,不断推进全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5积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构建设,围绕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在各级政府和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大力发展公职律师,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
二、积极参与创建平安邢台,全面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水平
6、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落实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和市 "两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加强调解组织网格化建设,充实调解组织队伍。年底前,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在交通事故、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征地拆迁、劳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等9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规范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完善三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与行政机关和法院部门的协调配合,选派人民调解员参与法院诉前调解、担任人民陪审员。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典型培树,推广任县县、乡、村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经验,全面推进网格化排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加强信访调处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继续组织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引导信访问题依法有序解决。
7、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贯彻全省社区矫正会议精神,组织开展调研督导和专项检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部署和保障政策落实,确保各县市区3月底前全部成立专门机构,通过公务员招录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1-3人,年底前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严格落实监管制度,推进审前调查评估、衔接管理、综合评议和信息化管理,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机制和制度,促进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8、扎实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任务,健全完善戒毒工作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加强管理、教育、医疗等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具有邢台地方特色的戒毒管理教育模式,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和戒毒人员人身安全。大力加强戒毒专业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继续推进职能转型,探索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主动对接全市工作大局,有效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水平
9、主动服务全市经济大局。围绕全市 "调、转、治" 大局,认真组织开展 "三个一" 定向服务活动,继续整合资源,深化开展 "百名法律人进千家企业" 、 "法律服务园区行" 活动,为重点园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专业性、综合性、组团式法律服务。进一步健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律师服务中心工作作用,为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0、主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大力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专项活动,继续扎实推行 "村(居)法律顾问" 制度和 "十户法制宣传员" 制度,在实现100%全覆盖的基础上做好、做实、做优。进一步深化 "公证服务农村" 活动,扩大公证服务 "三农" 覆盖面。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城镇化建设工作,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律师、公证等专业法律服务,促进城镇化建设顺利推进。
11、规范发展法律服务行业。继续完善律师行业 "两结合" 管理体制,建立执业权益保障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机制,推进律师执业机构 "三化" 建设和 "一建一帮" 活动。建立完善法律援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增强法律援助供给能力。强化公证质量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从业各项规定,严把审核关口,杜绝关系证、人情证,确保公证质量。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准入、退出和淘汰机制,全面推进机构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着力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
四、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动法律援助提质增效
12、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 "绿色通道" 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者代理申诉制度,降低门槛,放宽条件,实现能援尽援。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筹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开设军人军属法律援助 "绿色通道" ,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群体。
13、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严格落实 "三标准一办法" ,开展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推行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制度,提高办案质量。遴选资深律师,组建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库,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专家集体讨论制度,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对法援案件质量督查。
14、进一步加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县域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力争年内建成邢台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各县(市、区)年内全部建成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推进城乡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联络点建设,着力打造 "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探索 "12348" 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拓展功能,逐步构建集网上咨询、网上调度、网上办理、网上监督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网络平台。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5、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回头看" 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座谈会、辅导讲座等形式,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重要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好 "四个主题日" 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规纪律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政治信仰,增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意识。
    16、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认真落实 "队建30条" ,突出行业、部门、岗位特点,按照 "有信仰、有作为、有品行、有能力" 的标准,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岗位练兵制度化、专题化、实战化,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职业化水平。
17、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相关要求,持续用力查摆整改 "四风" 问题,深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深入开展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活动和 "三比一争" 活动为抓手,坚持正面教育与整治问题相结合,匡正风气、激励士气,切实把干事创业、为民造福作为最基本的职业精神和价值追求,使广大干警干净干事、奋发成事。
18、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继续完善和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窗口工作制度,强力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开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机制。按照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继续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公开和行政执法公开,实现行政执法结果上网率达100%,继续开展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9、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 ,进一步健全岗位风险防范机制。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抓好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检查,以 "零容忍" 的态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