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1-12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168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5年,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加大政务公开投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局机关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主管副局长申拥军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乞伟为副组长,李坚、李伟为成员,做到信息专人搜集、专人审核、专人发布,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并通过对外公开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告知或者指引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3、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考评制度。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评。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政务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委办〔2015〕150号)等相关要求,制定了《邢台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管理办法》,明确市安监局办公室是全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作协调、业务培训、综合考评;负责认真筛选、及时刊登各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反映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各县市区安监系统工作开展情况,促进相互学习、共同落实、争先创优。。
2、严格开展政务信息绩效考核。按照《邢台市安全生产政务信息管理办法》,市安监局编制印发《邢台市安监信息工作专报》12期,于每月5日前统计各县市区上报安监信息情况,及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鞭策后进,鼓励优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安监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政务信息报送先进的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表彰。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1、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我局按照统一的规范,分别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市政府门户网站。
2、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并及时接受办事人员咨询并答复,既方便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也有利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
根据《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对外公开信息的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5年,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安监局门户网站建设为重点,重点加强政务公开,尤其是加强三公经费公开、执法案卷公开等 "三公开、三清单" 依法公开工作,积极摸索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新模式。全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上报平台应用工作开展顺利,一年来,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被省安全监管网站采用500篇(其中市局93篇、县市区合计407篇),比2014年提高了35%;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686篇;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采用信息673篇;市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926篇(其中发布各县市区政务信息1672篇),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制定决策、指导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参谋助手作用,为人民群众了解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2、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3、群众既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直接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2016年工作思路
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方向,进一步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建设。其中,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考评,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力求在主动公开方面有新提高,进一步增强政府机关的服务意识和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报告。
报告数据统计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务信息公开机构为市安监局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坚、3609192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