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1-06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5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邢政呈〔2016〕1号 签发人:董晓宇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5年,邢台市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邢台建设目标,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中国法治政府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蓝皮书)显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位列全国百强城市第39位。
一、2015年主要工作
(一)大力营造法治环境,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布局。今年以来,我市更加注重法治政府建设。为充分发挥法治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邢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邢台市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对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除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谋划。同时,联系我市实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各级部门分别抓落实的责任制,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及时跟进、落实到位。二是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近几年来,邢台市各级政府始终把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并纳入各级常务会和行政领导班子会的第一个议题,坚持每会必学、必讲、必议,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为发挥领导干部 "关键少数" 的带头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我们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意见》和《关于报告领导干部法治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通知》,先后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王磊等5名国家级法学专家专程来邢为全市领导干部授课。一年来,市县两级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110余次,举办专题法制讲座56次,集中学法培训96次。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计1440余次,基本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各级各部门行政决策 "走法律门" 、规范性文件 "经审查口" 、行政执法 "过责任关" 、行政应诉 "定负责人" 的法治意识逐步养成。三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宣传教育。通过行风热线、媒体采访、特别报道、专栏专刊、网络媒介等途径,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2015年,各级新闻媒体共报道法制信息3600余篇,发放宣传单30万余份,张贴宣传画1万余张,接受法律专项咨询4000余次;同时,还组织开展了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河北建设" 主题征文活动,收集征文230篇。目前,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市场等 "法律八进" 活动在全市扎实推进,氛围浓厚,成效明显。四是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为打牢依法行政基础,市委市政府又重新印发了《邢台市政府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办法》,进一步明确拟任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进行依法行政考察和通用法律知识测试,凡考察没有达到良好以上和法律知识测试不及格的,一律不予任命。
(二)积极稳步推进改革,政府职能大力转变。
一是抓好 "清单" 编制公开。根据省统一部署,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了 "清单" 式管理,制定了《邢台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邢台市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先后两轮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带有审批性质的 "备案" 、 "核查" 等进行清理和论证、审查,相继取消减少行政职权2308项。市县两级 "三个清单" 已全部编制公开,其中,市级权力清单锁定事项2273项、明确责任事项3207项、173项职权列入监管范畴。制定了《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年版)》(负面清单),全市所有投资建设项目均按此目录执行。二是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对市本级审批职权再次进行清理,相继取消、暂停行政职权19项,下放职权110项,规范调整行政职权674项。对涉及审批类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一次性取消17项,依法规范100项,编制了 "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和 "审批要件清单" 。三是建立市场监管体系。整合了工商、质监和食药监等部门的机构和职能,19个县(市、区)全部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191个乡镇(办事处)组建了 "市场监督管理所" 。在全省率先推行了 "课题监管" 制和企业 "黑名单" 制,先后列入异常名录企业377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927家。四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积极借鉴威县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局和并联审批改革工作。16个县(市区)组建了行政审批局,全市开通 "并联专线" 70多个,整体压缩审批时限达45%。推行了 "三证合一" 、 "一照一码" 改革,将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市县乡村四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三)坚持依法科学决策,政府决策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出台了《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并建立了决策后评估与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各部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观念逐渐形成,按程序决策意识已成为自觉行动。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发各类文件220件,全部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定程序规范,公众参与到位。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和审查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有关制度的通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 制度,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报备率、及时率、审查率、规范率均达100%。对2015年前出台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 "清锅兜底" 式清理,特别是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影响不同所有制主体市场准入、限制平等竞争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点清理。共计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495件,修改98件,其中,市本级一次性废止和宣布失效98件,印发了《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进一步建立完善了 "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数据库" 。三是积极探索政府立法工作。市政府起草制定了《邢台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建立了与人大就立法工作协调沟通机制,起草制定了我市第一部政府规章。四是大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省政府要求,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各级各部门都组建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以法制专家和律师为成员的法律顾问队伍。同时,将法律顾问制度向乡镇延伸,全市共聘请法律顾问300余名,实现了市、县(市、区)、乡(镇)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强化执法监督力度,社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严把执法主体资格准入关。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没许可资格进行了审查和证件换发,并通过邢台日报、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县级媒体进行了公布。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了持证人员信息动态调整、证件年检审验及暂扣、吊销等管理制度。全市清理行政执法人员1021人。二是创新培训方式。为提高公务员队伍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研发了 "邢台法治在线培训考试系统" ,全市1871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和19800余名持证人员进行了网上培训考试,2100多名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网上练习学法和测试。建立健全了执法人员网上学法、现场培训、在线考试、备案查询等新型培训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实现自由裁量权长效动态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对涉及市级23个部门的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再次修订,细化违法行为939项,量化行政处罚标准1575项,并通过《邢台日报》和 "邢台政府法制网" 向社会公布。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80余次,涉及执法单位259个,检查各类行政执法卷宗4950本,发现问题431个,责任追究161人。
(五)健全权力制约机制,行政权力运行明显规范。
一是自觉接受各级监督。市政府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117件,按时办结率、答复率、走访率均达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99.7%,落实解决问题率达74.3 %。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全部搭建了 "投诉举报" 平台,全方位、全天候受理社会监督举报,仅市级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3件,并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二是全面完成 "三个公开" 。按照省市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三项公开工作全面兑现完成,尤其涉及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再次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公开程序、内容、要求等进行再明确、再部署。市、县两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1400余条。三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根据省政府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进行了具体细化安排,从环节、节点、时段、重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正有序推进。四是持续抓好 "两法" 衔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邢台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靠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隙对接,努力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问题。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向司法机关移交 "涉刑" 案件37件。
(六)做好复议应诉工作,纠纷化解渠道明显畅通。
一是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为载体,不断强化上级对下级政府的监督。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0件,依法受理230件,其中,市本级及其部门受理169件,县(市、区)政府受理61件。已审结196件,决定维持129件,撤销24件,责令履行10件,终止14件,调解2件,驳回复议申请17件。制定出台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从监督效能和提高政府公信力层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将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细化,建立了案件办理责任制。二是着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刚性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应诉行政案件818件,较去年增长192.1%,其中,市本级44件,较去年增长388.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5人。结合新《行政诉讼法》修订实施,各级各部门组织专题培训19次,有460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三是积极推行复议文书网上公开。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全面实行了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按要求公开行政复议文书229件。四是科学搭建行政争议化解平台。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应诉的良性互动,提高解决行政争议能力,化解行政纠纷,制定了《关于建立 "互联网+诉非衔接" 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意见》,印发了《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单位签订了《关于建立互联网+行政诉讼案件诉非衔接机制的合作备忘录》。五是全面提升仲裁工作水平。受理仲裁案件658件,涉案标的额3.9亿元,接待涉及仲裁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已办结案件561件,其中裁决结案347件,进入程序调解143件,当事人和解71件,基本实现了 "案结事了"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中央、省有关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还未牢固树立。个别领导干部存在执行法律、法规不如执行 "红头文件" 管用,执行 "红头文件" 不如执行领导指示好使的误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动性还不高,部分领导干部存有怕当被告、出庭 "丢人" 的想法。二是依法行政意识还有欠缺。不依法办事或违法施政现象还未杜绝,特别是依法履职问题还不到位,懒政、怠政、 "不作为" 、 "慢作为" 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还不够有力。存在 "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 的问题。四是法制机构力量还比较薄弱。随着依法行政制度要求逐步完善,法制机构专门力量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强化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履职、依法尽职。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水平。
(二)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大力下移执法重心,减少交叉重复执法。着力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着力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研究完善政府规章制定技术规范,提高 "立法" 质量,增强社会管理效果,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依法有序健康推进。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重点推动农林水利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五)强化层级监督做好行政应诉。进一步加大对下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扩展放大层级监督效果。加强法治培训教育工作,努力从源头减少和降低违法施政问题发生。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努力化解行政纠纷。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