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1-27      发布机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145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公布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年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邢台市泉北西大街999号,邮编:054000,电话:0319-2606502,电子邮箱:xtsrmfkbgs@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人防实际,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防办网站为依托,丰富公开载体,拓展公开范围,依法行政服务,进一步巩固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环境。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人防业务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强化考核评估,形成了上有人抓、下有人管、上下联动、科室互动的政务公开良好态势。同时,我们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为推进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突出重点,丰富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结合人防工作的特点,研究制定了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明确了责任、时限,规定了我办应重点公开的政务信息。并通过市政府信息网站、市人防网站、印制便民资料等方式,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三)完善制度,拓展范围,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等6项制度,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梳理并全面公开了人防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审批流程等行政权力规范事项,将人防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及时社会公开,确保行政权力高度透明。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落实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工作要求,做到能公开的坚决公开,及时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年度报告、 "三公" 经费等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邢台市人防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占5%;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占2%;工作动态类信息38条,占22%;行政执法类72条,占42%;其他信息50条,占29%

(二)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信息网站、邢台市人防网站,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人防工作重要信息。

2)其他形式。在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宣传《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人民防空发办法》。印制了《邢台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办事指南》,并放置在市行政审批大厅人防窗口,《办事指南》明确了行政许可、法律依据、条件、申请材料、程序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办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相关费用情况

为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办成立了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任刘鸿志同志任组长,调研员李金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调研员、综合科长王建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各科、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2015年,我办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不够规范。

2.主要的原因: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公开意识还不够高,主动性不够强。

今后,我办将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完善政务信息工作机制,为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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