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2-16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54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请与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系(地址:中华大街88号,邮编:054000,电话:0319-2255596)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及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使公众便捷、及时的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继续落实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 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定工作时效,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障经费投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大力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为主,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按照统一规范、真实准确、及时更新的原则,准确规范发布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信息。认真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十公开" ,及时公布年度工作计划。在新开工建设的和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树立信息公示牌,在已竣工项目设立永久性标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待租待售房源信息、配租配售结果和监督检查结果等内容定期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让群众对保障住房分配结果进行监督。保障性住房信息全面公开工程建设、分配退出、公租房配租情况信息,通过 "邢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邢台房地产信息网" 、报纸媒体公开信息23条。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渠道,回应群众关切热点。建立以网络、热线、媒体、咨询台、公开栏、电子屏等公开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多形式、多渠道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交易大厅建立咨询投诉、效能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及面对面的服务形式,及时、便捷的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充分依托这些平台,展示公开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四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执政透明化。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并对审批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提高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做好建议、提案的调研工作,认真办理,切实解决问题。2015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结及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06条,并接受网上咨询投诉2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在期限内按照规程对申请人予以书面答复。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思路过于保守,公开范围有待拓宽;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公开主动性有待提高。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条例》,针对工作中的不足,按照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总体要求,在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充实公开内容,优化工作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