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1-18 发布机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13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公布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邢台市泉北西大街999号,邮编:054000,电话:0319-2606502,电子邮箱:xtsrmfkbgs@163.com)
一、 概述
2016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人防实际,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省人防办站市人防网页为依托,丰富公开载体,拓展公开范围,依法行政服务,进一步巩固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环境。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党组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将公开的各项内容细化到各科室、中心,责任到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人防业务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强化考核评估,形成了上有人抓、下有人管、上下联动、科室互动的政务公开良好态势。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推进政务公开、执法公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丰富公开载体,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工作要求,做到能公开的坚决公开,通过市政府信息网站、省人防网站邢台市人防网页、政务公开专栏、印制便民资料等方式,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及时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年度报告、 "三公" 经费、权责清单、服务指南、执法结果等政府信息公开。同时结合人防工作特色,将人防宣传教育基地作为政务公开的又一新型载体,积极开展对外开放宣传月活动,以展板、挂图、视频、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市民介绍人防,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三)完善制度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制度、责任追究等8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严格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机制,为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结合人防工作的特点,研究制定了2016年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明确了责任、时限,规定了我办应重点公开的政务信息。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结合人防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等的事项调整和行政执法结果情况,及时做好公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权力高度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邢台市人防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2条,占29%;行政执法类48条,占63%;其他信息6条,占8%。
(二)公开的形式
1.主要形式:通过市政府信息网站、省人防网站邢台市人防网页,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人防工作重要信息。
2.其他形式:在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宣传《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人民防空发办法》,印制摆放了《办事指南》,明确了行政许可、法律依据、条件、申请材料、程序等;同时还利用人防宣传教育基地,向市民宣传公开人防建设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办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相关费用情况
为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办成立了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任刘鸿志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王鸿彦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调研员、综合科长王建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各科、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2016年,我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不存在收取费用。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规范。
2.主要的原因: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部分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二是对人防保密事项把握不准,个别科室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下一步,我办将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