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2-08      发布机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138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2008】第9号)等相关规定,现发布《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基本情况、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继续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政民互动,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的台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按照邢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编制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督检查流程图,并在局网站 "信息公开" 专栏进行了公示。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及时对我局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进行了细化公开,

(二)大力推进 "五公开" 。为推进本部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 "五公开" 、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的通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将 "五公开" 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会议办理程序,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减税降费工作方面,在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及部分停征项目进行了公告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三)健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拓展公开范围,对日常工作动态做到全面、准确、及时的公开,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公开目录。

 实行预公开制度。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在制定印发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三年倍增工程实施方案前,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建议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6年《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新增信息41条,其中更新领导成员和分工信息1条,规划总结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37条,财政财务信息2条。

2网站。2016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64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6件并公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社会关切 

对涉及我局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今年我局及时处置了新能源汽车补贴发放等引起媒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

(二)强化政策解读

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要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制定政策解读工作方案,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在以市政府文件印发我市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同时,将相应政策解读文件一并起草并呈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公开,方便公众了解知晓。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还不能完全满足企业期望和需求。2017年,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充分利用我局 "邢台市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 "邢台市工信局网站" 2个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工信系统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要求,丰富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