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2-20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170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不但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也为社会各界参与环保、支持环保提供了便利途径。第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方面,在环保局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立环境质量专栏,及时发布空气质量实况、空气质量周报等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接入河北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及发布系统,实时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及相应对策和建议,每月发布我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每季度发布国控企业污染源废水及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每年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方面,在环保局网站上设立环境监察专栏,定时公布执法工作进展,公布我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每季度公布 "双随机" 检查企业情况,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方面,全面推行包括核与辐射项目在内的不涉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全过程公开,全本公开环评报告书、批复和竣工验收文件。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在环保局网站设置了规划财务专栏,作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的主要渠道。指导企业公开环境方面,认真落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按要求及时公开邢台市重点排污单位筛选办法及名录,督导县市区及相关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开环境信息,确保相关措施落到实处。第二,加大环保政策解读力度。加强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就相关政策文件、社会关心的话题,创新交流方式、积极做出回应。创新交流形式,借助环境宣传教育周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第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提高办理水平和质量。对一些重要的依申请件,还要进行多次会商,确保答复内容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市环保局主要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介公开财政经费、政策法规、人事任免、总量减排、环评审批、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察等政府信息。在局网站建成了空气质量自动发布系统,实现了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实时发布;设置了水环境质量周报和污染减排、环境监察、自然生态、环境监测、辐射安全、环境监管等栏目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累计31000多条,接受公众查询访问累计1041多万次。公布了邢台市2016年重点排污单位筛选办法及123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9份;办理环境信访举报案件733办结率、回访率均为100%,受到省环保厅通报表扬;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力度,公布了邢台市 "十小" 企业取缔情况,有力推进了环境质量改善。同时,继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不断加大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全年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各级媒体发表稿件975篇,其中,纸媒153篇,广播电视媒体157篇,网络媒体665篇。市环保局领导先后12次走进邢台电台《行风热线》直播间,积极协调,处理并反馈群众反映问题,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声。受到听众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环保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按规定予以答复。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环境监测、项目环评、科技标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政策法规、环境监察执法等方面。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以市环保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2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没有确认违法或撤销等复议决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市环保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们虽然加强了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但与群众的要求相比,仍然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有些信息主动公开还不及时、不全面,公开形式较为生硬,新媒体运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回应群众的关切还不够,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涉及公众利益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加大对重要政策、重点事项进展成效的发布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继续优化环保局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加强主动服务意识。针对依申请公开数量和难度逐渐加大的实际,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会商、督办等机制,做到依法依规妥善答复,尽量满足申请人合理要求,努力化解问题,疏通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