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16-12-30      发布机构:市民宗局      浏览次数:148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民族、宗教           

    我局根据 "谁管理、谁公开" 和 "谁负责、谁公开" 的原则,认真梳理、汇总本单位正在开展的政务公开事项。现将2016年度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建设。为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明确人员分工,确保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先后制定了《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推进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 "三个公开、三个清单" 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实施方案》(邢民宗字〔2014〕51号)。我局通过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局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办事公开制度,方便人民群众。我局根据市政府审改办的要求,按照《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推进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规范并简化了行政审批流程,梳理和公开了4项公共服务事项,承接上级下放行政许可1项,在局机关公开栏、局机关官网等向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民族宗教界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及时公开更新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等内容,公开充分告知办事项目的有关信息,并设立单位服务咨询公开电话,切实做到为民、务实、高  效、廉洁。
    局机关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有维护民族宗教界稳定的预案、有信息公开平台、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局官方网站,还公开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介绍民族风俗习惯、民族宗教常识等;在局网站网刊发信息工作信息,公开、宣传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事务,做到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效能投诉中心作用,优化投诉平台,健全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不断拓宽效能投诉渠道,有效发挥人民群众对我局效能建设的监督作用。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严格按照《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民主测评等程序进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明确需要集体研究的 "三重一大" 具体事项范围,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综合执法及完善 "两法" 衔接工作。一是实行了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 "零障碍" 服务全程协办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的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二是根据我局《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监督激励机制,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不定期抽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全面督导与重点监管相配套,设立公开举报电话3288073,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局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完善,自觉接受并履行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积极接受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一年来未出现越级上访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情况。三是完善 "两法衔接" 工作,按要求每月及时上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统计表,一年来实现了零案件移送。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