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2-17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浏览次数:11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根据市社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1、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市社成立了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形成了以单位领导班子为核心、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局面,从而为政务公开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三个类别,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行文流程和保密审核机制。信息公开坚持遵循 "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 的原则,先审查、后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完备,信息发布登记记录完整。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处理有关信息时,设置了保密提醒功能,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开信息类别及时对咨询投诉、反映问题均给予反馈、答复,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的要求,从网站运行维护、网络安全等各方面对市社信息系统进行了自查、整改。积极完善了在线服务功能,添加了 "在线办证" 功能,让群众足不出户可以网上办理食盐零售许可证,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了网上方便快捷的服务。
3、抓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供销合作网公开了市社的财政预算、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清单。
4、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公布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及时答复群众的盐政管理相关问题。
5、加强培训宣传,促进信息公开。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开展宣传,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社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6年底,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其中,规划总结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2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社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社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我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我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接到投诉电话。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6年,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依申请公开和网友在线咨询方面有所欠缺。同时,由于供销社承担的社会职能相对较少,社会关注程度不高,所以在线提问、依申请公开及符合信息公开要求的信息的数量较少。此外,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改进与提高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办好市社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我社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我社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达到政府要求。
2、加大公开力度,丰富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3、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监督,对发现未按照规范操作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市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顺利实施。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