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1-19      发布机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100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2008】第9号)等相关规定,现发布《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基本情况、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继续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政民互动,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的台阶;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方面,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为切实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对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了逐项梳理,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将省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转发公布,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经过认真梳理,制定了我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联合市物价局制定了我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方面。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 "事前公示、事后公告" 。今年我局承担化解玻璃行业过剩产能260万重量箱任务,已于6月底前提前完成,并于8月份经省、市淘汰办验收通过。承担压减焦炭产能60万吨,已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市级验收工作。产能申报化解过剩产能计划以及任务验收完成后均于中国邢台网以及邢台市工信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二)大力推进 "五公开" 。为推进本部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 "五公开" 、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的通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将 "五公开" 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会议办理程序,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  

(三)健全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办公室《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邢台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政务舆情、政府信息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拓展公开范围,对日常工作动态做到全面、准确、及时的公开,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公开目录。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条,其中,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策解读情况

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要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制定政策解读工作方案,及时进行政策解读。2017年,对《开展消费品工业 "三品" 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加快发展 "大智移云" 的实施意见》等重大政策文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权威解读,方便公众了解知晓。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和企业期望和需求。2017年,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局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工信系统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三)按照政务公开文件规定,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要求,丰富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