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18-06-22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0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2018年上半年,我市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目标,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3月份,我们以邢台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点》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8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及八项主要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线,以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实现邢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不断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
进一步落实《邢台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要求、按照《邢台市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安排,将常务会学法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将新修订的《宪法》和《国家监察法》在市政府常务会上进行解读学习,对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分别制定了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并采取多样形式学法宣法。据统计,2018年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常务会学法达到130余次,各部门领导班子学法达到90余次,举办法制专题讲座100余次,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家论证作用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市政府上一届法律顾问期限届满的情况下,我们提前着手,开展了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在组织推荐、认真筛选、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确认等一系列程序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最终确定30名为本届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并印发了《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法律顾问专家库的公告》,组建了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都按要求组建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以法制专家和律师为成员的法律顾问队伍。据了解,截止目前,全市共聘请法律顾问828名,基本实现了市、县(市、区)、乡(镇)法律顾问全覆盖。其中,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中,14个单位聘请对象为律师事务所团队,50个单位聘请对象为律师、专家学者或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专业人士,并且有60%以上的聘任单位将法律顾问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据统计,2018年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在各级各部门发挥作用情况良好,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80余件,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90余件,参与合同项目协议审查600余件,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提供法律咨询500余次。
(四)深入推进 "三项制度" 改革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市 "三项制度" 改革实际,驰而不息推动 "三项制度" 试点工作在我市落地生根,我们以邢台市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对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方案》,方案明确了 "三项制度" 试点工作的督察对象、督察内容、督察方式,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 "三项制度" 改革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 "三项制度" 改革工作圆满完成。5月28日,市 "三项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工作推进会,40个执法单位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4月27日全省 "两个专项清理" 整改 "回头看" 会议精神,印发了《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改革试点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 "回头看" 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改革不到位问题的任务要求、整改内容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确保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五)稳步推进政府立法工作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从根源上规范政府立法程序,起草制定《邢台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目前,《邢台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已按照相关程序于5月28日在邢台政府法制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基础性工作,将热点领域的热点问题,上升到法律规定予以管理规范。《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在全面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待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
(六)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的指导意见》,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逐步提升。2018年截止目前,共合法性审查市政府文件(含规范性文件)31件,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7件。同时,按照国务院、省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经济建设提供更加有效、更加明晰的法律支撑。
(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今年上半年,我们为从根源上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行为,将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明确我市执法主体582个,行政执法人员15898人。在执法过程中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共计6大类2603项执法种类。全市执法部门执法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共计2275部。经过梳理,将行政执法主体、种类、依据进行公开,公示,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奠定了有力基础。
(八)有效发挥复议应诉监督职能
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提高复议案件办案质量。2018年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8件,审结134件。其中驳回15件,维持60件,撤销24件,决定确认违法、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和责令履行职责20件,经调解终止15件,综合纠错率达到55%。同时,创新复议方式方法,注重打造 "阳光复议、公开复议" ,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均实现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行政复议办案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着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8年截至目前,共发生行政诉讼16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必出率100%。市政府作为应诉机关的案件22件,已开庭结案12件,全部胜诉。
(九)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全面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 "以案释法" 和 "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深入落实。大力推进普法阵地建设,平乡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省法宣办命名为 "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点" 。严格落实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 "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征文活动,向河北政府法治周刊等媒体报送稿件30余篇,被采用10余篇,起到良好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待完善,个别单位和部门未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 "五步法" 程序予以决策,法律顾问未能全面介入重大决策过程,作用不能有效发挥;三是个别复议机关未能落实行政复议网上公开相关制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公信力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方面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督导落实《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重大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重大决策进行跟踪反馈和评估,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增强公共决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确保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高质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