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2-11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35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请与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管局)联系(地址:中华大街88号,邮编:054000,电话:0319-2255158)。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及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使公众便捷、及时的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事项全面公开。住房保障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建设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2018年,我局将全市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邢台房地产信息网》进行公开。对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配租申请时间、房源信息、配租方法、配租结果等配租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让群众对保障住房分配结果进行监督。通过“邢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邢台房地产信息网”、报纸媒体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31条。
开展政策宣传及解读。对涉及我局职能的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类政策文件进行了公开。先后在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开了《邢台市住房保障政策解读》《邢台市区2018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邢台市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审办法》《邢台市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办法》《邢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扩大租赁补贴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加强宣传及解读工作,及时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
(三)强化舆情回应措施。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做好建议提案的调研工作,认真办理,切实解决问题,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结及满意率均达到100%,并做到了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二是对公众关切热点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进行政策解读及现场解答。今年召开了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棚改工作3次新闻发布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对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通过“邢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国邢台”、局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6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50条;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55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受理部门,畅通受理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依申请公开受理件整理归档,并进行造册归档。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理质量,规范答复口径,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均在时限内进行答复,答复满意率100%。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自查工作中,我们对照要求逐项逐条进行梳理,虽然各项工作均已按照要求进行落实,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内容齐全、数据准确、情况真实。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及时布置信息公开相关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现场核查与网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内容。
三是强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实际困难,继续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的建设,加快工作进度。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