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1-10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93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邢台市公安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以来,我局按照《邢台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网上网下联动为载体,充分运用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果,突出重点,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开展公开解读回应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18年,我局共接到建议提案12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提案96件;主办件92件、会办件29件)121件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期办结答复;92件主办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并全部在市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全文公开。

(二)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深入推进 "双创双服" 活动,不断推动护航发展两版 "22" 落地见效;出台《支持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5条措施》,从简政放权、安全防范、规范执法、打击犯罪、警企共建等方面,积极回应民营企业新期盼,营造 "亲商、安商、护商" 良好氛围。二是创新三项交通组织举措,通过施行右加直可变车道、借道左转、路口多相位改造等新型交通组织模式,有效缓解了市区道路拥堵问题。三是在我市全面启动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交通管理 "放管服" 改革新措施。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2018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共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英刚参加一次,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邢群英参加三次;发布新闻通稿37篇;参加市广播电视台 "行风热线" 直播活动12次;发布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政策解读28次。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依托邢台网警巡查执法帐号加强本地舆情监测,及时收集汇总党委政府政策规定、民生民意等各类网络舆情信息,尤其是对涉稳、涉众(经济)等各类负面舆情信息及时搜集上报,为领导决策、处置提供依据。制定出台《邢台市公安机关媒体应对和涉警涉案舆情引导工作机制》《邢台市公安涉警涉案舆情引导工作预案》《邢台市公安局战时舆情引导和宣传工作机制》《邢台市公安局网评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涉警舆情处置引导制度,科学处置、回应涉警舆情,2018年共回应较有影响舆情5起,未发生舆情处置不当情况。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对照《 "互联网+政务服务" 平台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及时将人口信息维护到公安部。公安部已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人口信息查询、人口信息核查接口,为地方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数据支撑。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我局实体大厅主要是出入境大厅、车管所服务大厅两个大厅。一是按照 "应尽必进、能进必近" 原则,做到了三集中、三到位,公布了 "最多跑一次" 事项目录,实现了 "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 。窗口单位全面推行了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模式。二是强化实体大厅硬软件建设,各大厅均设立了分号台、座椅、空调等服务设施,为群众办事提供了良好环境。三是各实体大厅建立了服务规章制度,工作人员着装整洁、语言文明,实现了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 "四零" 目标。

(七)开展窗口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一是窗口全面推行 "八公开" 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科学设置办事窗口,建立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制度。遇高峰期采取增设临时窗口,最大限度地缩短群众办事时间、等待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优化活动,全部事项信息录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完善事项要素,并落实 "适时更新" 制度,确保公安事项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四是积极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措施。

(八)大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逐单位、逐业务完成了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业务的电子证照入库工作,推进了电子证照在网上的应用。

2.全面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一方面,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交警、治安、消防、国保、网安、出入境、巡警、禁毒、科信、户政等警种部门对提供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我局不涉及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和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精神,自2018111起,对有关规章设定的13项证明事项不再要求提供,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的11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九)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我局已将建议保留的4个热线号码(11012211996119)概况及工作运转情况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

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8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有1件答复申请人不满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十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我局制定了《邢台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规定》《邢台市公安局新闻宣传纪律规定》《邢台市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纪律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公开内容表述、时机、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不发生泄密、失信问题;对涉案人员信息进行了去标识化处理,保护了相关人员信息。2018年,未发生泄密、失信问题。
   
(十二)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我局已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相关公开情况正在梳理中,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体现。

(十三)加强组织保障。我局制定了《邢台市公安局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邢台市公安局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指导消防支队制定了《邢台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有关警种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邢台市公安局

2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