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8-26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15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体工作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不但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也为社会各界参与环保、支持环保提供了便利途径。一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方面,在生态环境局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立环境质量专栏,及时发布空气质量实况、空气质量周报等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接入河北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及发布系统,实时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及相应对策和建议,每月发布我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每季度发布国控企业污染源废水及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每年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方面,在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设立环境监察专栏,定时公布执法工作进展,公布我市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每季度公布 "双随机" 检查企业情况,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方面,全面推行包括核与辐射项目在内的不涉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全过程公开,全本公开环评报告书、批复和竣工验收文件。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在生态环境局网站设置了规划财务专栏,作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的主要渠道。指导企业公开环境方面,认真落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按要求及时公开邢台市重点排污单位筛选办法及名录,督导县市区及相关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开环境信息,确保相关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大环境保护政策解读力度。加强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就相关政策文件、社会关心的话题,创新交流方式、积极做出回应。创新交流形式,借助环境宣传教育周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三是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提高办理水平和质量。对一些重要的依申请件,还要进行多次会商,确保答复内容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介公开财政经费、政策法规、人事任免、总量减排、环评审批、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察等政府信息。在局网站建成了空气质量自动发布系统,实现了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实时发布;设置了水环境质量周报和污染减排、环境监察、自然生态、环境监测、辐射安全、环境监管等栏目,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累计3600多条;办理环境信访举报案件2992件,办结率、回访率均为100%;加大了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力度。同时,继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不断加大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各级媒体发表稿件3481篇。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先后11次走进邢台电台《行风热线》直播间,积极协调,处理并反馈群众反映问题,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声,受到听众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全部按规定予以答复。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环境监测、项目环评、科技标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政策法规、环境监察执法等方面。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以市生态环境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1件,已全部办结;行政诉讼8件,已全部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信息公开文件落实情况
(一)《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字〔2018〕9号)落实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专门制定了《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邢环字〔2018〕142号),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在政务中心网站及局网站公开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相关信息;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对项目环评文件受理信息、审批结果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在局网站公开。2018年以来,我局共审批环评文件88个,其中报告表62个,报告书36个,在局网站公示了建设项目环评预受理信息、环评拟批准信息,环评批复结果也及时公开,保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在 "阳光下" 进行。三是积极公开环评网上审批流程,让公众了解网上办事渠道,促进 "两不见面审批制度" 的落实。我局在积极推进河北政府服务网 "一网通办" 的同时,不仅在网上宣传环评审批 "两不见面制度" ,还公开了办事指南,同时拓宽网上申请渠道,进一步推行 "邢台政务平台" 和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两个平台均可受理,保障企业申请渠道畅通。我局环评审批 "两不见面审批制度" 在全市率先推行,被《牛城晚报》、《廉政周刊》等多家媒体和网站报道,并给予好评。
(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字[2018]18号)落实情况。根据文件要求,与我局相关的内容只有 "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 。我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在实践过程中均按照《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邢环字〔2018〕142号)要求实行公开。
(三)《关于推进社会公益实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根据文件要求,涉及我局的相关公开项已分解到相关科室,并要求相关科室按照要求积极进行信息公开,按时保质的完成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的关注点。
七、下一步工作
2018年,我们虽然加强了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新媒体运用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涉及公众利益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加大对重要政策、重点事项进展成效的发布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继续优化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加强主动服务意识。针对依申请公开数量和难度逐渐加大的实际,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会商、督办等机制,做到依法依规妥善答复,尽量满足申请人合理要求,努力化解问题,疏通民意。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