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08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6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组织各单位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预决算公开、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危房改造、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交易等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0余条,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2019年64个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中标结果等全部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有关信息,发布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事项清单,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9年累计发布检查事项清单、公告、通报等信息55次。四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事项全面公开,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有关信息。
(二)开展政策宣传及解读
一是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对涉及我局职能的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类政策文件进行了公开。二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公开”的原则,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先后就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房地产市场监管、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发展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解读。
(三)强化舆情回应措施
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件(省级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51件,按时办结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办理结果及时在网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3 | 8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9 | 7 | 82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个 | 1491.631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7 | 1 | 1 | 2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1 | 1 | 2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7 | 1 | 1 | 2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4 | 5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自查工作中,我们对照要求逐项逐条进行梳理,虽然各项工作均已按照要求进行落实,但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2020年,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公布,更好的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内容齐全、数据准确、情况真实;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现场核查与网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