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01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25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2019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现编制2019年邢台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邢台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指南的要求,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4条,通过邢台市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jtj.xingtai.gov.cn/、 "中国·邢台" 门户网站(交通运输局专栏), "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等主动公开信息1000条,内容包括交通概况、组织机构、交通新闻、交通建设、运输管理、县局动态、政策法规、公告公示、行政执法公示、重点领域公开、招投标等信息。同时,通过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发布信息500多条。网站互动类、市长热线等收到答复各类信件600余件,回复率100%。)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着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精心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为主抓科室,其他各科室为协办科室,并选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有效进行。
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局办公室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邢台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那台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那台市交通运输局信化岗位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邢台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岗位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和《邢台市交通运输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建立互联网保密领导责任制、上网信息审批领导责任制,确保政务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根据《关于 "一市一重点"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邢台市人民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方案》,以社会广泛关注为重点,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常态化公开制度,依托河北交通招投标网和河北公路造价信息网实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同时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设立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同时对外公开,包括必须招标的项目核准、市场主体信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同时强化舆论监督,积极回应有关质疑。截至目前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相关信息30余次。
四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扎实开展。对市局财政总预算、总决算,部门预算、决算分别进行了全面公开。财政预算公开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的本级支出基本细化到款级科目。
五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全面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开。共梳理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98项行政权力、16项部门主要职责、19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并加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六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发挥了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创新了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做好交通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出台政策宣传解读,组织相关专家和业务骨干,主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要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牵头起草单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要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让群众 "听得懂" "信得过"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3 | 3 | 3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8 | 159 | 547 |
行政强制 | 0 | 2 | 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4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52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总计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的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或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五争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健全信息公开资料更新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机制。三是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中涉及交通的建设和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政务工作建设的重点。根据人民群众需求丰富网站,充分发挥民政门户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动、便民利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