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2-03-02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91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2011年,邢台市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开展,不断提高政府系统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努力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加大了监督力度,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一年来,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备,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2011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政府信息13270条,其中各县(市、区)发布7960条;市直各单位发布5310条。全市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按照严格的审查程序,及时予以公开。没有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没有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抓组织领导,促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在及时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成员调整和充实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建设工作,确保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目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和所辖乡(镇、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齐备,全市形成了政府系统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责任和分工更加明确、清晰,构建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研究部署。今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国家、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和要求,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掌握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调度和部署,同时,还加大了对相关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指导力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疑问,及时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等工作,加快了我市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进程。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市、县两级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帮助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熟悉政策,积累经验,提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为使信息公开工作向乡(科)级单位顺利延伸,县(市、区)政府除了开展本级培训外,还重点加强了对乡(镇、办)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抓督促指导,促薄弱环节进一步整改。一是定期通报。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内容包括全市本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对工作落后单位点名批评,并制作了表格对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信息发布量进行详细统计通报,并以此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促使各单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二是专项调度。自年初开始,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了重点督办制度,将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常规工作、基本不公开政府信息的部门和地方列为重点督办对象,通过发放整改督办卡、召开会议、定期督促等方式,进行重点调度。三是不定期检查。为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定期对全市83个责任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9月下旬至10月上旬,集中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多个单位,及时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办,明确要求各单位对现有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整改,有效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三)抓平台建设,促发布质量进一步提高。一是提升 "统一平台" 服务功能。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平台系统升级和数据转换已按省政府要求限时完成。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今年以来,一方面,对 "中国邢台" 市政府门户网站成功进行了升级改版,并结合平台应用情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增强平台的系统服务功能。升级改版后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位置更突出醒目,检索更简洁方便,为公众查询信息提供了便利,受到了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另一方面,通过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等形式,对进一步加强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正在积极谋划和认真筹备之中。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今年以来,我市在公开领导活动和其他工作动态的同时,注重围绕中心、服务民生,严格对照《条例》的要求,着力规范公开的内容,将公开的重点放在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以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百姓关心的政府信息。工作中,我们努力创新工作交流形式,改进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审批程序,责成专人对信息公开平台上 "市政府动态" 等专栏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截至目前,已发布市政府动态等信息500余条,较好地弥补了主动公开方面的不足。建立专人网上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针对有的单位公开工作动态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公开少、公开上级和其他部门制发的政府信息、没有在规定的栏目中正确发布信息等不规范发布现象,协调小组办公室通过电话督促整改50余次,并先后5次下发通知重点督办,较好地提高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质量。
  (四)抓重点领域,促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一是拓展公开领域。围绕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切实加强预算、校务、医务、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公开,将水电气暖、公共交通等和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强的公共服务领域信息作为重点予以公开,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10月份,及时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丰富公开形式。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在充分利用现有公开渠道资源的同时,通过电视、报刊、政府公报、增设公开栏、中心街区大屏幕、公共服务机构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方便了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三是完善公开场所设施。市档案馆在设置有公共查阅室、为群众提供纸质文件查阅服务基础上,新配备了查询计算机和电子触摸屏;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等重点部门均设置有政府信息查阅点,并配备有电子触摸屏,开展信息查阅服务,编印相关办事服务指南供市民免费领取。各县(市、区)基本实现了在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至少设立一处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各乡镇均在办公地点设置一处查询点的目标任务。同时,我市各个查阅点正在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改进服务方式,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
  (五)抓制度落实,促执行力进一步提高。一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今年,我市坚持并继续着重抓好《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的落实,在市政府办公室试行 "三审三控" 制度基础上,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起严格的发文审查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截至目前,全市没有发生一起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二是落实资料移交制度。通过召开会议、定期通报等形式,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定期向本级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信息公开目录和文件资料,并建立起公开资料移交月报制度,要求市档案局每月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报各单位移交公开资料进展情况,并会同市档案局组织了专项检查,使各单位均较好地完成了资料移交工作。三是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能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办事,认真编制本级政府、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单位均按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了本单位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从高标准、严要求来看,与省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1、我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 "四项建设" 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有的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2、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更新还不够及时。
  3、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的利用还不够充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省政府一系列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改善民生,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其他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1、加强督促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明年,我市将继续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基层执行公开制度情况的督导,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硬件设施、经费保障、人员配备落到实处。
  2、加强平台建设,增加主动公开信息发布量。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加快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度,及时、全面更新信息,严格落实考核通报制度,争取明年的信息发布质量和数量继续实现飞跃。
  3、加强规范化建设,拓展公开领域和形式。拓展公开领域,重点加强预算、校务、医务、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公开,特别是加强水电气暖、公共交通等和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强的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指导督促全市各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对标窗口单位,提高公开查询场所的硬件设施建设标准,确保2012年再增设一批信息公开查询场所,现有的查询场所设施配备再上一个新台阶。引导各单位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实现公开形式多样化,发挥好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4、加强培训交流,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计划2012年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限次数的单位培训,重点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制度、流程等进行培训和交流,帮助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熟悉政策,积累经验,提高解决问题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5、加强信息保密,杜绝涉密信息泄露。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制度,提高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和查询点的保密工作水平,杜绝涉密情况发生。
本年度报告由邢台市政府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xi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邢台市政府办公室调研信息科联系,电子邮箱:xtxxk007@163.com,联系电话:328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