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2-03-14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7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邢台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工作等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邢台市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邢台市公安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市公安局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调研督查、参加培训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安机关公开信息,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局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 "谁公开、谁审查" 、 "先审查、后公开" 的原则,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要求、种类、质量、方式、程序、时限、受理和答复、监督保障以及违规追责等各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严密细致的规定,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局要求各警种、各部门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公开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同时,建立了办公室、纪委、督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研讨会,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探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下一步改进措施,有效提高了各业务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及时发布严打整治行动、 "两抢一盗" 、命案侦破、打黑除恶、打击经济犯罪、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注问题,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公开。开设了《邢台公安》专刊,及时报道全市重大警务活动情况和治安动态,提醒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二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举办公益宣传等形式公开,确保了警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市公安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局、行政审批科等窗口单位均设置了警务公开宣传栏,对出入境、交管、治安、户政、刑侦等相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公开。此外,交警、消防等警种开通了手机信息服务,发布了大量交通管理和消防安全信息,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公安局主要通过报刊、新闻发布会、电视、宣传专栏、手机信息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公安工作信息。2011年,市公安局共编发《邢台公安》专刊50余期,发布反映公安工作的新闻报道500余篇;发布交通管理、严打整治等重大警务活动信息20余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其中发布工作动态、工作部署、警务活动信息190条,人事类信息12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1年,市公安局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1年,市公安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加以改进:
(一)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具体要求和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逐步建立起统一高效的公安信息公开平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各部门、各警种贯彻落实《条例》以及警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