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2-03-15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85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提升我市安全监管能力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下面,对我局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和2012年工作思路等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是全面实施 "十二五" 规划的开局之年,邢台市安监局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条例》,紧密结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 "安全生产年" 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 "三深化" 、 "三推进" 为重要抓手,以落实企业主体、政府及部门监管、属地管理 "三个责任" 和加大安全预防、安全监管、责任追究 "三个工作力度" 为有效措施,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机关,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明确机构、落实责任。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精神与工作部署,我局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项目,健全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了以主管副局长申拥军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乞伟为副组长,刘振民、邓树拓、李坚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小组,做到信息专人搜集、专人审核、专人发布,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二)强化制度,及时公开。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非法违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办暂行办法》(安委办〔2011〕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安监总政法〔2011〕158号)和《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91号),及时将事故挂牌督办情况和事故查处情况在主流媒体、政府网站或者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告,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市安监局在国家、省市级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04条。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发布信息60条;在 "中国邢台" 网站发布信息17条;在 "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发布信息24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邢台市安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邢台市安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来看,我局起步较晚,虽然经过努力取得一些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需要仍有一定差距。2012年我们制定了信息公开每日工作表,将每日汇总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今年信息公开工作有一个跨越式的进步。截至目前,今年我局已在 "中国邢台" 上发布信息12条、 "邢台信息公开平台" 公布信息9条,并将2011年全部公开信息编订,按时转交档案馆和图书馆保存。
    六、2012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创新信息管理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积极履行职责, 务求通过实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认识,健全机构。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订《2012年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要求各相关科室统筹兼顾,妥善安排当前各项工作,指定工作能力强的干部组成工作组。
    二是落实措施,注重实效。把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与提高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基层有机结合起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上级部门、业务部门多沟通,及时掌握上传下达信息,提高办事效率。深入调查研究,组织专人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最新动态,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确保信息质量。
    三是注重时效,把关质量。形成写、审、报完整的信息报送工作流程,及时、准确、高质高量的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