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3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437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邢台市财政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抓好落实。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及报刊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政府采购和扶贫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4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培训宣传等方面存在一些差距。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政府预决算、减税降费等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并及时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确保社会公众一目了然。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公开及时、准确。三是加强培训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引导,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