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6 发布机构: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24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邢台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邢台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邢台市红星街139号,邮编:054001,电话:3288308 传真:328833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市科学技术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职责分工,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将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细化,责任到科室,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细化落实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二)抓好政务公开。一是五公开。2020年,梳理上报权责清单56项,部门主要职责12项,实行动态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306条。通过局网站累计发布信息506条。其中,时政要闻124条;图片新闻56条;科技资讯和科普知识52条;工作动态累计发布198条;通知公告信息累计发布93条;政策解读发布6条;承办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17件,所有承办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第一时间均在局网站进行公开。独立用户访问总量为73426个,总访问量达到5311656次。二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部门网站及时公开所负责的重点领域信息,累计公开发布信息506条。三是主动公开。按照国办、省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我局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在“政务公开”栏目中设置“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专栏。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公示公告、财务信息、行政职权、政协提案答复和人大建议答复7个子栏目,并按要求增设“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专栏,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已完成,相关内容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栏目累计发布信息110条。四是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参照市政府依申请公开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流程,开设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积极做好市民答复,截至目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建好公开平台。一是对局政府网站进行升级改造。2020年10月,新改版网站正式上线,并完成迁云工作,目前运行良好。二是维护新媒体阵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要求,多次全面摸排局系统内新媒体开设情况,并对全局政务新媒体维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加强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工作要求,局网站工作动态累计发布50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32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82条,掌上邢台发布信息114条,抖音号发布信息2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个 | 6个 | 30个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3 | 65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人员少、任务重,有些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未能及时形成文字材料进行信息发布,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影响力还有所欠缺。
2021年,市科学技术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全面落实新《条例》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完善制度流程,不断提高答复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防范政治风险和法律风险。
二是用好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突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实效。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做好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健全制度规范,强化发布机制。
三是抓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执行、谁解读”的原则,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及时跟进解读,主动引导,帮助市场主体和群众准确把握政策精神。
四是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开展好对新《条例》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邢台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