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57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2020年,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助力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确保实现“三个圆满收官”。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一是编制公开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按照我市印发的《关于做好市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在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做好清单编制工作的同时,结合机构职能设置,认真编制了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并在省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后,参照进行了修改完善。参照省公开模式,经审核批准,市政府办公室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是完善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为确保将“五公开”要求融入公文办理程序,市政府办公室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文件的有关要求,修改完善了《拟发文件政务公开和网站发布保密审查报批表》《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知卡》,健全了市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涉及政务公开方面的提出、审核、批淮和发布程序,督促指导起草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报刊、政务新媒体上对文件进行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了主动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三是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我市印发的《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了本年度的政策解读工作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明确了宣传解读的主要内容、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各主办科室督促指导文件起草部门,严格执行《报批表》《通知卡》制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市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0条,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对本部门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了修改完善,严格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信息公开127件,除14件需跨年度办结外,其余均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其中,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0件,除1件撤回外,其余全部得到维持;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3件,全部胜诉。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呈下降趋势,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一是改造升级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室分别于3月份和9月份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两次改造升级任务。升级后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设置了“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平台链接、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等8个栏目,栏目设置、页面浏览、检索功能、下载功能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更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为社会群众获取市政府信息提供了极大便利条件。二是开设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新媒体。按照全省统一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室于12月份开设了“邢台政务”微信订阅号和新浪微博。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新媒体由专门科室管理和专人负责,建立了完善的信息采写、编辑、审核、发布、跟踪互动等工作机制,极大地拓宽了市政府办公室公开发布渠道。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分季度在全市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和检查工作,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我市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不存在安全隐患、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问题,各政务新媒体均合格,发展情况良好。三是做好政府公报工作。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共辑印《邢台市人民政府公报》4期,刊发市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各类文件56个,发放范围主要包括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以及公共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公报”专栏,建立了政府公报数据库。
(四)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办公室通过制定《拟发文件政务公开和网站发布保密审查报批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文件制发、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制度,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认真开展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立改废,12月底前初步解决了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公报》等渠道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指导市政府各部门整理形成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汇编,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专栏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强化。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是严格实施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并确定所占分值,对各地各部门一季度、二季度、上半年、三季度、四季度、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和评分,激发了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活力,促进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举办了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并在授课上予以支持,提升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2 | |
规范性文件 | 26个 | 26个 | 388个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个 | 1974.2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3 | 4 | 20 | 12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7 | 1 | 3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7 | 4 | 10 | 6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98 | 4 | 11 | 1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9 | 1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9 | 0 | 1 | 0 | 10 | 0 | 0 | 0 | 0 | 0 | 3 | 0 | 0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市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作落实多,创新措施少,满足于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工作创新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组织协调作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向深层次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工作部署,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制发年度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责任,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三项制度”文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对本部门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流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满足人民群众对市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邢台政务”政务新媒体的栏目和功能设置,继续做好《邢台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四)加强考核监督。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修改完善,针对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五公开”、解读回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组织保障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对各地各部门的政务公开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本年度报告由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xi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子邮箱:xtzwgkb2016@163.com,联系电话:0319—3288818。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