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邮政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7 发布机构:市邮政管理局 浏览次数:12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河北省邮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邮政管理局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把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作为我局服务社会、造福民生、提升形象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并拓展邮政管理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依法治邮的促进作用,为全市邮政快递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邢台市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政务公开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和拟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计划。市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负责实施相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进公开工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教育宣传、政策、关键节点、重要会议等工作紧密结合,严格工作程序,严格保密审查,对上网公布的信息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新闻热点,着力推进邮政快递行业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利用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和政务信息等,按月公开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等,及时发布暑期、“双11”、五中全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寄递安全保障,主动接受地方媒体采访,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行政审批结果进行重点公开,并进一步完善邮政基本资费表、邮政普通包裹资费查询、寄往台湾地区包裹邮件资费表、快递服务价格查询、禁限寄物品目录、快递企业名录、用具用品生产企业名录、集邮市场名录查询以及快递服务旺季的消费提醒等多项便民服务的内容。
(三)建立完善相关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疫情期间信息相关制度。我局注重增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出台《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积极做好疫情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以局门户网站为主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抗击新冠疫情、复工复产等方面的信息,提供行政服务咨询等便民服务。同时,严格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对上网公布的信息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网站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与局机关各科室间的沟通协调,规范网上服务事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动态更新,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指南,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稳妥做好网站局长信箱和公众留言答复等工作,提供咨询投诉反馈,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网站涉密管理,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省局、市局相关制度,督促各科室主动公开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强化全局公务员公开意识,重视保密教育,推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保密审查相关规定的学习,认真研究保密审查及其协调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流程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邢台市邮政管理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2 | 37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 | 0 | 4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过一系列的改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需要进一步在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方面推进,主动拓展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部分模块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信息时效过长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叙述问题,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要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按照标准及时更新,增强了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同时保证准确性、规范性,杜绝“僵尸栏目”“睡眠现象”。
三是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的要求,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机制、考核和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具体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主动利用新闻媒体渠道,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优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流程。
四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进一步严格把控信息内容审核流程,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我局网络信息内容质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内容,采用公众易理解、易接受和易参与的语言组织的信息内容。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与公众的互动性,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六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开展政府信息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邢台市邮政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