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8      发布机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161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公布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邢台市泉北西大街999号,邮编:054000,电话:0319-2606689,电子邮箱:xtsrmfk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人防实际,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今日头条为依托,丰富公开载体,拓展公开范围,依法行政服务,进一步巩固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党组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工作小组,明确目标责任,将公开的各项内容细化到各科、党总支、信保中心,责任到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人防业务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强化考核评估,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推进政务公开、执法公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完善制度措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一是结合人防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0年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时限,规范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为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及时调整完善了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并及时做好各类清单和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权力高度透明。

(三)丰富公开载体,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工作要求,做到能公开的坚决公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今日头条号、邢台市防空防灾宣教基地、机关LED电子屏等方式,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及时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年度报告、“三公”经费、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执法结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政府信息公开。同时结合人防工作特色和大型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人防宣传教育基地作用,积极开展对外开放宣传活动,以展板、挂图、视频、发放宣传品、出租车LED屏等形式向广大市民介绍人防,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增5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增8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382.2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人防具有国防战备属性,部门的性质和职能都比较特殊,因而在政务公开方面有所局限:一是政务公开的范围有限,人防部门许多信息涉及保密不宜公开或不宜主动公开,比如人防工程、指挥通信建设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等;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限,人防建设行政审批权限已全部划转市审批局,保留的只是一些行政处罚及其他事项,涉及的具体政府信息比较少。

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指导,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严格落实好各项制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的准确性、规范化;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在落实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拓宽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和有关从业单位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