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5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39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其他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单位,我们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全的过程。坚决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开设“邢台医保”微信公众号、开通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创造性开展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参加行风热线、做好市长热线回复,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制定《邢台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11个方面,31项具体公开内容。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明确。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建鑫同志为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编制《邢台市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项目清单》,明确每一项公开事项的责任科室和权限。建立《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让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全市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后,我们积极对接省医疗保障局,对原《邢台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开程序、领导签批、公开时限等内容。三是制定《邢台市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局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责任单位,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全面推进申请办理标准化流程和答复格式文书,全面提升办理质量,截至目前,尚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执行办理规范,强化依法依规做好受理、登记、补正、拟办、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查、答复、送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四是制定《邢台市医疗保障局社会评议实施办法》,邀请定点医疗机构代表、市人才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组织开展了社会评议。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五是针对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是一种情景、责任追究方式、结果应用,以及从轻和从重处理情景,印发全局。
(二)开通政务公开平台,依法公开政务信息。2020年4月,我们申请开通了“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平台,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适时主动依法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8月初,我们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存在部分空白栏目,分别为:“概况信息”、“规划信息”中的“规划”部分、“统计信息”、“行政执法”和“财政信息”。其中,“规划信息”中的“规划”部分;“行政执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财政财务”中的“专项经费”、“政府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确实没有或不涉及。其余内容,均完善到位。截至2020年底,共公开政务信息81条。
(三)建立健全新闻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制定新闻发布计划,建立新闻发布人制度,全年计划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次。一是4月1日,第二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政策落地当天,召开全市今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及我市落实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建鑫亲自出席发布会,巨鹿县列席发布,集中刊发新闻稿件51篇。二是4月21日,组织召开基金监管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姬随增出席发布会,原桥西区列席发布,集中刊发新闻稿件52篇。三是6月24日,组织召开医疗保障扶贫防贫工作专题发布会,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建鑫亲自出席发布会,广宗县列席发布,集中刊发新闻稿件48篇,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四是11月25日,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局二级调研员孔立京同志出席发布。河北日报、邢台日报、长城网等50余家媒体给予报道,营造了良好氛围。五是首创“市县联动发布机制”,即每次发布会邀请一个成绩优秀的县(市、区)共同发布,点面结合,立体发声,得到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领导一致好评。
(四)突出重大政策公开,引导群众合理预期。紧紧围绕医保领域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制定政策宣传工作方案,真正将政策宣传工作贯穿于改革推进实施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一是针对医疗保险费用减半征缴、城乡居民“两病”门诊报销、城乡居民精神类疾病将按床日结算住院费用、特药药店、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长期护理保险、医保电子凭证等工作,组织力量撰写新闻稿件24篇,在《河北日报》、《邢台日报》、《河北工人报》、《燕赵都市报》、长城网、河北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刊发政策类新闻稿件40余篇。《河北日报》连续三期刊发我局工作稿件,对政策进行及时解读。二是针对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邢台日报》刊发新闻稿件《我市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再增30元》,对城乡居民医保最新政策进行宣传解读;针对医保局成立以来的各项重大改革,《邢台日报》整版刊发了新闻稿件《医保,撑起宝兴健康“保护伞”》,对药品集中采购、特殊谈判药品药店报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措施进行了集中宣传解读;针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河北日报》利用半个版面,刊发新闻稿件《让失能老人安度晚年——邢台全面推行长期护理险制度的调查》。三是在邢台日报刊发稿件《让真正需要的患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详细解读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出台的背景、思路及主要措施,有效消除群众疑虑。在邢台日报、长城网、河北新闻网刊发稿件《我市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对第三批集采药品做了详细说明,鼓励患者使用集采药品,减轻医疗负担。在邢台日报刊发稿件《全市逾万人享受居家护理待遇》,在腾讯网刊发稿件《河北邢台市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失能老人有了“幸福港湾”》,报道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工作情况。
(五)创建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推送医保信息。建立“邢台医保”微信平台,并按要求将微信公众号进驻今日头条号,扩大公众号影响力。及时向社会推送医疗保障工作最新动态和最新政策信息。在局微信公众号中设立“信息公开”专栏,用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门特病鉴定公示等政务信息发布。2020年共公开政务信息21条。
(六)做好6大平台回复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一是积极参加行风热线。每月5日,由局领导带队,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向听众解读医疗保障最新政策,回答群众咨询。2020年共办理行风热线群众来电150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21件,答复率、及时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做好市政热线回复。高度重视“行风热线”群众咨询回复工作,认真对待群众每一次询问,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回复,向群众解释政策,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2020年共办理市长热线98件,在市政府各季度通报中,均处于第一档次。三是做好“问政邢台”网民留言回复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做好网民留言回复,自平台开通以来,我们共回复网民留言58条,满意率100%。2020年11月19日,《邢台日报》用一个整版报道我局网民留言回复工作,扩大医保政策宣传影响力。2020年12月25日,应该平台邀请,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彦华,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副主任冯震,做客该平台直播间,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和“两病”政策待遇、申请流程等向社会公布,并就办理新生儿医保、异地户籍人员参保、医疗救助申请等问题现场回答网民提问。四是其他各平台回复工作。办理“阳光理政”回复64件,“省政务服务平台”17件,“问政河北”12件, 答复率和及时率100%。
(七)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要求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内各科室(单位)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为工作人员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让其参加或旁听相关会议,阅读相关文件,充分了解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培养力度,通过理论学习、专题培训、业务研讨、基层调研等方式,提高业务能力。2020年10月19日,我们将政务公开所有文件进行集中,利用“周一夜学”时间,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升了政务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1 | 4505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1 | 2(其中一个为检查结果通报,但是上传的时候归为了行政执法)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874399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局门户网站尚在建设中。按照前期省医疗保障局统一规划,我局原计划使用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建设网站;后规划变动,改为市级自建。目前,我局正在按照市政府办、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中心等网站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展网站筹建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共四个。邢台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计划、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双随机抽查结果、邢台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双随机抽查方案、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抽查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情况公示。
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