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水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2-01      发布机构:水业集团      浏览次数:207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按照贵办下发的《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集团2020年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情况汇报如下:

1、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制度,由水业集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专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等工作。

2、有效利用集团公司自己组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中国供水节水报、牛城晚报、邢台日报等主流媒体对外公开水业信息。

3、截至目前,我集团公司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30余条;利用其他主流媒体(如,集团网站、微信、牛城晚报、邢台日报、邢台电视台等)共发布信息35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集团为国有企业,无行政审批权、无政务类信息可查询或者发布,因此我集团只可发布普通水业信息宣传。

下一步我集团公司将继续做好信息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