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3-0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65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2020年,邢台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助力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确保实现“三个圆满收官”。
一、总体情况
(一)坚持完善机制,推动主动公开。一是编制和公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着眼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市政府各部门高效完成政务公开“两个清单”编制工作,确保政务公开事项清晰、有规可依,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市政府各部门已于12月31日前,将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在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专栏中向社会公开发布。按照《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统筹推进县、乡级政府及部门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顺利完成20个县(市、区)的基层公开事项清单和目录编制工作。各县(市、区)已于12月25日前,将本地的县乡两级清单目录在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专栏中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邢台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通过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其他专栏,围绕疫情防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土地征收、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持续公开了大量政府信息,共发布政府信息132304条,其中,各县(市、区)共发布112575条,市政府各部门共发布19729条。三是积极推进政策解读。我市印发了《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明确了本年度政策解读工作任务。2020年,各地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明确了宣传解读的主要内容、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通过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门户网站,对制发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了解读数量和质量。
(二)坚持认真规范,推动依申请公开。我市印发了《关于转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省《办理规范》要求,对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修改完善,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信息公开127件,除14件需跨年度办结外,其余均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各地各部门共办理了789件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除31件需跨年度办结外,其余均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坚持公开便民,推动平台建设。一是改造升级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0年,按照国家、省统一工作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我市组织各地各部门对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专栏进行了多次改造升级,按时完成了平台升级任务。各级公开平台统一设置“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平台链接、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等8个栏目,栏目设置、页面浏览、检索功能、下载功能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更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为社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极大便利条件。二是搭建“政务公开专区”。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努力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向办事群众提供可视、可读、可感的政策宣传解读服务。专区安装有大型高清晰电子屏幕,及时公开各类制度文件及多种宣传内容,超大电子触摸屏主页链接各类办事清单233项,精准公开推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服务评价、监督举报、办理结果,大力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专区通过5个精美广告牌,一览无余展示高频办事流程事项二维码43项,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办事效率。三是继续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各地各部门已开设微博、微信等各类政务新媒体69个。各政务新媒体均由专人负责,建立了完善的信息采写、编辑、审核、发布、跟踪互动等工作机制,同时极大地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四是发挥政府公报作用。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共辑印《邢台市人民政府公报》4期,刊发市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各类文件56个,发放范围主要包括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以及公共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我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公报”专栏,建立了政府公报数据库。
(四)坚持流程优化,推动信息管理。市政府办公室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公开指南、文件制发、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制度,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认真开展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立改废,12月底前初步解决了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公报》等渠道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指导市政府各部门整理形成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汇编,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专栏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五)坚持监督保障,推动协调发展。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是严格实施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并确定所占分值,对各地各部门各季度以及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和评分,激发了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活力,促进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举办了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并在授课上予以支持,提升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38 | |
规范性文件 | 94 | 94 | 108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6 | +20 | 1633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3 | -8 | 614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25 | -66 | 425061 | |
行政强制 | 109 | -6 | 948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6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39 | 85289.54853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49 | 15 | 1 | 21 | 1 | 78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20 | 6 | 2 | 42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5 | 3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3 | 2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7 | 7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7 | 9 | 1 | 10 | 23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5 | 1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1 | |||||||
(六)其他处理 | 8 | 1 | 9 | ||||||
(七)总计 | 729 | 15 | 1 | 12 | 1 | 75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2 | 9 | 3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5 | 12 | 14 | 2 | 43 | 10 | 9 | 19 | 11 | 1 | 1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个别单位思想认识待提高。主要表现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及时不充分不规范。二是个别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有的单位工作人员对修订后的《条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不够,在依申请公开答复引起的行政复议中出现被纠错现象。
2021年,邢台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向深层次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工作部署,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制发年度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责任,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三项制度”文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定。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对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流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满足人民群众对市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设置,加强对各类政务新媒体的监督和管理,继续做好《邢台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四)加强考评监督。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修改完善,适时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针对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五公开”、解读回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组织保障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对各地各部门的政务公开考核和社会评议,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本年度报告由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xi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子邮箱:xtzwgkb2016@163.com,联系电话:0319—3288818。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