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3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1637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邢台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一总结。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计六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邢台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发挥统计参谋作用不断推动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为邢台现代化高质量赶超发展蓄势添能

(一)主动公开方面牢固树立“开门统计”意识,加大统计数据对外发布力度。市统计局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3条,其中统计信息318条,统计工作部署336条,统计公告公示12条,计划方案2条,财政(务)预决算4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加强依申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统计信息公开申请,依照《答复格式文本》制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严格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一方面,明确专门负责科室。对照省统计局职能设置,将信息公开工作划转到综合科,捋顺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另一方面,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围绕重点领域,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和信息发布力度,持续丰富公开内容,同时对于信息公开内容要求科长、主管副局长层层把关,审核无误后再按要求公开,不断提升统计信息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邢台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邢台市人口基本情况》等统计资料,定期发布《邢台市经济运行情况》,做好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等数据的分析解读,及时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加强信息传播,方便群众查阅,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做好统计动态、数据解读、统计公报等内容更新,及时将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切实增强统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做了更加积极充实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还有一些不太完善的地方: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变动有些频繁,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为更好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相关文件,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明确信息公开专职人员。明确一名正式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减少人员变动,如遇人员变动,按要求做好工作交接。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积极调动业务科室积极性、主动性,依法依规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统计数据公开的质量、维度,发挥好统计为民服务的职能,为新时代邢台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