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5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617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2021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公布2021年邢台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邢台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jtj.xingtai.gov.cn/home/article/info/catId/47/id/9574.html)、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info.xingtai.gov.cn/single/29/294021.html)中进行查询及全文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

一、总体情况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开始施行,在新修订条例的指引下,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市政府办《2021年邢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截止到12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57余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累计发布267条,政策文件类信息累计发布7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累计发布36条,提案建议类62条,行政执法类63条,公示信息50条,其他政府信息累计发布99条。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年度报告,按规定今年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出现一起因政务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但全年无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是政策解读工作。发挥了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创新了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组织相关专家和业务骨干,主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要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牵头起草单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要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邢台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邢台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岗位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和《邢台市交通运输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建立互联网保密领导责任制、上网信息审批领导责任制,确保政务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对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员、审核员,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发布审核机制。做好交通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出台政策宣传解读,对政策解读进行专项督查、核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绩效杠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118

1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5

436

84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5

3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或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五争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严格督促业务人员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

改进情况: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