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828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委成立了市发改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委主任兴连根为组长,分管信息工作的副主任李志雄为副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市发改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1年我委通过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470条,通知公告60条,文件中心110条,政策解读6条,信息公开栏目48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10条,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150条。主要内容包括宏观经济政策、项目建设情况、发改系统的重点亮点工作及社会关注的经济热点等与本部门相关的信息。归集整理并主动公开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历史规划10条。集中发布《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2021版试行)》、《邢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1年,我委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2件,予以公开申请数量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8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各科室、委属企事业单位拟制公文时,按照公文确定的公开属性,在附注位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并按要求填报《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和《行政机关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建立健全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邢台市发改委开设有官方微博“邢台发改”及官方微信订阅号“邢台市发改委”,推送内容围绕宏观经济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发改系统的重点亮点工作及社会关注的经济热点和与本部门相关的民生信息。积极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信息传播,方便群众查阅,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委严格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明确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员、审核员,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发布审核机制,及时将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公开,让公众更加方便快捷的了解到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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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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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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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政务新媒体创新解读方式不够丰富,在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信息需求上有待改进。二是网站栏目分类需进一步简化、细化,充实网站内容建设。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的相关业务能力素质,提升政务新媒体创新宣传模式。二是重新规划网站栏目信息分类,避免各栏目间内容重复刊登出现,保持版面分类有序,方便群众查阅。三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完善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信息制作、审查、发布流程,培养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发改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