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6      发布机构: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260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城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守“为人民管好城市”的初心使命,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务实重行抓落实,砥砺奋进勇担当,着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公开制度保障。

(一)高效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坚持分类施策、改革创新围绕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工程)动态公开。方面,全方位展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让群众能够直观了解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权责、行政执法信息、财务预决算信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等内容。同时,通过网站广泛征求对制定城市管理相关文件的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冬季环卫作业模式,答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问题建议,全方位、多角度释放工作成效。另一方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持续优化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政策子栏目的发布内容,细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子栏目的发布条目,增设“计划方案”条目,集中发布城市管理工作规划、计划、要点等内容。

(二)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一方面,开设专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水平,在局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开设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安排工作人员定期查看,确保查收不遗漏、咨询有解答。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认真学习研读《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范答复内容、答复模式、发文编号等,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确保在书面答复中能够正确援引法定依据并严格答复期限答复类型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发布。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进行学习培训,严格要求起草文件科室、单位做好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发布关,保障政府信息发布准确、权威。

持续优化公开平台运行管理依托移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发展趋势,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优势,不间断向公众推送城市管理工作动态,便于群众能够掌上阅、一键达,知晓城市管理新发展、新变化一是去芜存菁对全局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逐一备案管理,同时重点围绕无更新、不分场景“卖惨”、发布无关信息、已停止维护但尚未注销账号等问题进行常态化自查自纠,保障政务新媒体阵地蓬勃发展二是常态更新围绕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疫情防控,以及城市体检、城市集中供热、城区防汛、清融雪等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更新,2021年,局网站发布信息458条、微博发布信息249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320条三是丰富形式在与省市传统媒体深度合作和做好政务新媒体更新发布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借助今日头条、抖音等平台,向市民群众推送有关城市管理的图片、视频等内容使市民群众有切身体会,增加城市荣誉感、自豪感

(五)常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发布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积极组织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开办备案工作;对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并积极推进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行业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32.932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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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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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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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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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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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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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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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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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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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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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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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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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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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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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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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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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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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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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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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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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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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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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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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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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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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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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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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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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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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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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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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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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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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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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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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仍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情况:一是不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推动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市城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