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83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本报告依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函》要求,由邢台市乡村振兴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邢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gta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邢台市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冶金北路482号,邮编:054000,办公电话:2299212,值班电话:2299211,电子邮箱:xtxczx202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局工作重点,认真学习贯彻《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河北省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市政府印发的《邢台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群众回应等工作力度。
(二)做好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一是机构信息,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编制、发布和更新邢台市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5月底,“邢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邢台市乡村振兴局”,截至目前,暂无三定方案,待出台后,将及时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上对本单位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二是政策文件,我单位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上公开了《邢台市扶贫办政务公开制度》和《邢台市扶贫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待三定方案出台后,将根据相关内容及时更新。三是权责清单,我单位公布的权责清单仍为邢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权责清单,待邢台市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制定后,将重新制定权责清单和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目前无变化。四是执法公开,我单位不具备行政执法权限,不涉及此项。五是预决算公开,《2021年度邢台市扶贫办部门预算公开》、《邢台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10月份预算调整公开》、《邢台市扶贫办2020年度决算公开》分别于今年3月、11月公开。六是新闻发布。我局今年以来,共召开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2次,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情况。七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和市人大选任委、市政协提案委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主办5件,会办4件。建议、提案的内容主要涉及产业扶贫、防贫防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都是当前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交办要求,对会办件,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提供答复意见;对主办件,反复沟通,当面答复,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目前,对办理的9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都已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八是双公示,我单位无行政许可等职能,不涉及此类情况。九是规划公开,我局出台的《邢台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已经分管市领导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并于12月进行了公开。十是市场管理信息公开,我单位无此职能,不涉及。十一是疫情防控信息公开,1月27日,我局一把手韩志强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疫情防控期间,邢台市采取何种的措施防止因疫致贫返贫情况发生,回应了社会关切。同时我单位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上公开了《巨鹿县:扶贫路上勇担当 疫情防控显风采》。十二是信息公开年报,每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发布及时,今年年报正在编制中,我办将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开公示。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通过开设网络、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申请渠道,今年以来未收到申请公开请求。
(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重大政策宣传解读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政策。一是解读制度,我局出台了《“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其中对责任领导、科室、普法联络员、普法对象、普法内容、政策发布解读进行了明确。二是解读方式,我局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脱贫攻坚专题新闻发布会,重点对防贫监测预警救助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就做好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进行了宣传解读报道。今年以来,共召开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2次,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情况,向社会公众传递邢台扶贫声音,讲述邢台扶贫故事;应市广播电视台邀请,3次做客行风热线节目,介绍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工作进展,解答群众疑问。三是解读内容,我局在2次新闻发布会上对今年以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宣传解读。四是制度落实和工作主动性,今年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城镇低收入群体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并在1月27日和8月27日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宣传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邢台市乡村振兴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性、主动性以及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方面还有待加强,下一步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市政府印发的《2020年邢台市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和业务知识汇编》等系列文件精神,不断提升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及时性、主动性。二是加强工作培训。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培训班同时,多形式开展局内政务公开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全办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三是严格公开审查。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查等制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审查程序,提高公开信息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安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