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6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295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协调保障持续加强。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业务培训、考核评估、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培训,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年初,圆满完成了市政府对我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迎考工作,保持了先进名次

(二)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增强我局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实时公开力度2021以来,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0条,通过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62条,通过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9条。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媒体采访形式解读政策文件,提升了政府政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一步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工作日益完善。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办要求,进一步统一规范部门网站栏目设置,优化完善功能,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被动接受上级督查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的少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2021以来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认真落实中央、省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坚定不移推动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中更好发挥作用。

(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完善制度流程,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防范政治风险和法律风险。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进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对标改进,完善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办要求,进一步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优化完善功能,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实效。做好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健全制度规范,强化发布责任

(三)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一是抓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执行、谁解读”的原则,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及时跟进解读,主动引导预期,帮助市场主体和群众准确把握政策精神。二是进一步开展好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按照常态化监管要求开展季度和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同时,强化激励约束,建立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