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邢东新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30      发布机构:市高新区      浏览次数:277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由于我局尚不能独立办案,信息公示网站尚未建立,今年涉及我区案件皆由市局办理并在市局政务信息公示网站发布,所以今年我局未发布政府公开信息。

(一)着力抓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5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0条;

(三)严格信息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规范审核流程;

(四)推动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主动通过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邢东新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政务信息传播,方便群众查阅;

(五)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查漏补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理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理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不足、尚不能独立办案。由于我局新成立不久,只有一名执法人员拥有执法证,不能够独立办案,今年涉及我区的案件皆有市局办理,并经市局网站进行公开

改进措施: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尽快形成独立办案能力,尽快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邢东新区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