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01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54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署落实,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公开的实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制定的各类政策文件、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以及单位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等信息。其中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版块发布信息185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15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9条“邢台市司法局网络发言人”官方微信共发布文章525篇。

(二)依申请公开为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按照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办理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咨询办理。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落实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信息保障,持续加大政府网站信息管理日常监管力度,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四)平台建设严格落实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河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照中国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找准定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设立栏目,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对信息公开的属性、程序、实效进行指导督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时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步、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精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2022年,我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改进工作,提升工作质效: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优化工作机制,及时动态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继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着力优化公开、解读、发布的各项工作流程,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持续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整合网络平台,优化信息查询、检索等功能,进一步提高搜索结果的准确性及全面性。四是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