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2-24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965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邢台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助力邢台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市、县两级政府网站全年更新各类政府信息95367条;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5591条,其中各县(市、区)发布108812条,市政府各部门发布16779条;全市各政务新媒体发布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等16756条;通过市、县两级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开政策文件1871件;归集整理并主动公开市、县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历史规划783件;集中发布《邢台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1年版试行)》,对《市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调整更新;专栏公开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775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树牢宗旨意识,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信息公开155件,同比增长22%;各地各部门共办理579件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同比下降28%,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有效解决政府文件公开不到位问题。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公开2部市政府现行有效规章,印发了《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对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对1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四)推动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加强市政府公报传播,方便群众查阅。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全市各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升级。组织各地各部门积极参加全省“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媒体作品网络推选活动,推荐的两个作品获得人气组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好成绩。

(五)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对政策解读进行“回头看”专项检查,组织各地各部门积极参加2021度全省政府系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推荐的作品获得评选活动“最佳创意”案例荣誉。成功搭建邢台市政务新媒体监测平台,对全市780余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系统监测,组织开展季度性的政务新媒体自查和检查,组织各地各部门积极参加全省四级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线上培训活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1

1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275

215

15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8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6341

行政强制

658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4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7

1 

132 

 0

214

 0

5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2

 0

102

0 

14

 0

 16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8

 0

11

0 

30

0 

9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0

0

0

0

0

0

1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0

1 

9

0 

123

0 

2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4

0

0

0

0

0

2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7

0

0

0

7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3

0 

23

 0

26

(七)总计

224

1 

132

0 

190

0 

5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24

 0

3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3

3

1

12

9

0

1

0

1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队伍需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元,精准解读效果仍需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的手段还不够丰富,在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信息需求上有待改进。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对2022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按照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对上级关于2022年度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要求进行分析研究,针对财政资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增加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三是深入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四是主动加强指导,推动基层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积极构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总结内丘县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全省试点经验,健全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编制公开基层政府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五是按照《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进一步优化完善,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六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省“三项制度”文件以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务新媒体等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除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收取了190元信息处理费以外,全市其他各级各部门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