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6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145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邢台市林业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助力邢台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市林业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15条,在部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02条.同步在部门网站、微信订阅号及时转发了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等政策文件及解读内容共10条;集中发布《邢台市林业局权责清单(2021)》;专栏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7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在我局官网主页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指明,开设了网络、信函和当面申请等渠道,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需求。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网站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遵守“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实行信息保密三级审核制度,不发布不宜公开信息内容。

(四)推动公开平台建设。主动通过邢台市林业局官网、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林业信息传播。我局办公室指定定专人负责对局网站进行读网检查并建立台账,2022年共发现并整改问题9个。在局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版面设计包括“政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等6个内容。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我局今年新开设微信订阅号“邢台林业”,现共有微信订阅号、今日头条及新浪微博三个平台的政务新媒体,分别发布信息97条、151条、113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确立单位主要领导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年度考核项目,对相关科室进行监督评价。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我局在规定时间内每天在政务新媒体转发《稳定全省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白卡》《河北1+20惠企政策“一点通”》,发布网络安全相关内容16篇。在党组集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各局领导分头组织分管科室贯彻落实基础上,依托局业务培训班,集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讲解政务公开知识,提升干部职务业务素质水平,确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通俗;二是政务信息的更新、录入还不够及时,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一支优秀的队伍。

2.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聚焦新特点、新变化,积极做好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并注重运用多种解读形式,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机关各科室的联系沟通,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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