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7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48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成立了市发改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委主任兴连根为组长,分管信息工作的副主任李志雄为副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成员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我委通过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980条,通知公告143条,文件中心27条,政策解读16条,信息公开栏目26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58条,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270条。主要内容包括宏观经济政策、项目建设情况、发改系统的重点亮点工作及社会关注的经济热点等与本部门相关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2年,我委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1件,予以公开申请数量10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且无法提供的信息数量1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印发了《行政机关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各科室、委属企事业单位拟制公文时,按要求填报《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并按照公文确定的公开属性,在附注位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建立健全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开设有官方微博“邢台发改”及官方微信订阅号“邢台市发改委”,推送内容围绕宏观经济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发改系统的重点亮点工作及社会关注的经济热点和与本部门相关的民生信息。积极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信息传播,方便群众查阅,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明确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员、审核员,加强日常读网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发布审核机制,及时将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公开,让公众更加方便快捷的了解到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不够,与公众需求仍存在一些距离,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规定等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加强。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虽然网站各栏目均及时更新,完成了监测任务,但各科室及委属事业单位递交信息迟缓不足的问题仍存在,信息公开工作需引起广泛重视。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的相关业务能力素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成效。二是加强内容建设,并及时准确的公开群众密切关注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加大普及宣传,为广大人民群众需要提供便利。三是将进一步强化与各科室及委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联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共同推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发改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